专家:应细化地铁乘车规定及处罚细则 针对这次事件,在网友的讨论、北京地铁公司的呼吁和警方的处理结果之后,此类事情在日后应如何避免?北京地铁公司是否应加强日常管理?记者联系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教授缪青。 缪青表示,“凤爪女”屡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吃东西的行为,对列车车厢环境和运营秩序都产生了影响,侵害了其他乘客的权益,对于这种不文明行为,如不加以惩戒,“小恶”就很容易演变成“大恶”,形成“破窗效应”,使这种不良行为无限传递,最终造成更严重的危害。 目前,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四条规定:“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禁止携带宠物乘车(警犬、导盲犬除外);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第十九条规定:“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本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 针对目前乘客守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在地铁内进食,也并没有规定如有违反应如何处罚的情况。缪青认为,作为主要责任方,北京地铁公司方面也应以这件事情为警戒,进一步细化乘客乘车守则。“地铁方应明确处罚内容,如果情况恶劣者,也应对其进行禁乘的处罚。” 同时,缪青认为,每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时,也都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我看到这名女子之前在上海时还与其他乘客’舌战’,在其他事件中,也不乏有被制止人员直接动粗的情况发生。我觉得在大家维护秩序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见义勇为免责条款,鼓励所有群众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