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引发网友广泛热议,视频中,男子刘某打伤动车“霸座”男,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16日下午,该案审判机关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向北青报记者回应,此事件发生于2015年,刘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不具有刑法上的免责事由”,法院综合考虑判处缓刑。此外经证实,网传的“罚款6万元”实为双方和解达成的赔偿款。 发现丨拿旧闻炒冷饭 阅读超2.3亿 记者注意到,从14日开始,一则电视台的案件报道新闻视频不断被自媒体和微博蓝V转发,配文“男子高铁‘见义勇为’教训霸座男 获4个月拘役罚6万”,并均称事发于“前段时间”,且未提及判处缓刑。截止16日下午,微博话题#动手教训霸座男获刑#话题阅读量超过2.3亿。 视频显示,男子刘某在北京到天津的动车上,旁边持二等座无座票的男子李某执意坐在一等座,导致原本购买该座位的乘客无法入座。经列车员和乘警反复劝说,李某均不为所动,在一旁用手机录像的刘某站起来对李某扇了一个耳光并踢了一脚。双方马上被列车员拉开,李某经鉴定构成轻伤。 15日16时许,北青报记者从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证实,此案确实是由该法院审理的。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朱健告诉北青报记者,此事件并非近期发生,事发及判决均是在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