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土局:休门三期回迁住房转卖须缴1%土地出让金 今年2月,石家庄市国土局官网发布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休门城中村改造三期A2地块,将划拨给桥西区政府休门街道办事处,土地用途是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这正是要建设回迁安置房的区域。对这块地的土地用途,石家庄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郝廷瑞解释称: 我们所有的公示必须到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里边去公示,它下拉的箭头里可选的没有回迁用房这种表示,勾选的时候勾选成经济适用房了,实际上它完全就是回迁用房。 回迁居民给中国之声记者提供了一份反对土地划拨的意见书,上面有数百位回迁居民的签字和手印。回迁居民称,他们在公示期内向石家庄市国土局提交了书面材料但没有收到回复。不少回迁居民担心,将来回迁住房如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会受到一定影响。但郝廷瑞表示,这不会侵犯回迁居民的任何利益,相关权证也不会受到影响,只是转卖要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
部分回迁居民提出质疑,当初拆掉的是有产权证的商住房,且扩容的面积也是以商品房的价格来补交的,如果交易再交土地出让金不合理。郝廷瑞对此表示: 绝大多数的回迁都是以划拨方式供地,如果都要是按照出让方式供地的话,社会资本介入它的成本更高了,划拨供地是为了降低这些居民在回迁过程中的安置成本。 据介绍,此前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地,但因收不回来被拆迁居民的房本,国土部门因此也无法供地。根据2016年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意见》,“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用于回迁的安置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郝廷瑞说: 如果没有社会资本的介入,单靠市政府拿钱来,为了提升城市面貌,改善市政环境,这个是实现不了的,那么你必须拿出一片地来给开发商一定利益。 而在部分回迁居民看来,如此一来,用地及建设方改头换面为街道办事处,但实际由河北滨江控制、运作,以此逃避法律监管、义务与责任。 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帽子”不同对应的政策也大不同 中国之声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最初实际由开发商主导拆迁,一些不规范运作,增加了被拆迁户的怨气和不信任。此外,该项目上报的是城中村改造项目,而该区域根本没有村庄,均是国有建设用地。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之别,更引发外界较多猜测。被拆迁户杨明(化名)说: 这个地方根本就不是城中村,全部都是国有土地,但是它被带上了城中村的帽子。我希望这个项目回到依法依规的轨道上来。 针对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的区别,中部某地市房管局分管房改工作的副局长透露,“土地性质是两者区分的关键,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对应的征收政策也不同。”此外,这位副局长还表示,安置房交易收出让金是因为土地是划拨用地,严格来说这是政府以前的行为造成的,不应该由百姓买单。目前他所在的地市,原划拨用地上的住房交易不须交1%的出让金。 桥西区休门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梁杰称,对群众的回迁安置,桥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里的主要领导曾多次约谈开发商,目前正在想方设法督促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