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小伙子梁某住在老板为他租住的房屋内,因屋内热水器故障导致一氧化碳中毒,险些丧命。后怕不已的梁某将房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房山法院判决李某向梁某支付1200元赔偿款。
原告梁某诉称,2010年11月,他住进了李某的出租房内。2011年2月24日0时许,梁某出现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后便睡着了。第二天早晨8时许,同事发现梁某及同住该房的其他同事没有到单位上班,便来到该房查看,才发现梁某等人均晕倒在地。
据梁某同事说,当时屋里的空气混浊,气味刺鼻,他们便立即将其送医,后医生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梁某认为,李某应对他的身体受伤及所造成的其它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多次索赔遭拒后,梁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类损失等共计5100余元。庭审中,梁某说李某房屋内的热水器出过故障,他因此打电话让李某的父亲去修,正是因为修理不当,导致一氧化碳泄漏。
被告李某辩称,房屋是出租给陈某(梁某的老板)的,是与陈某签订的租房合同,对于梁某的住宿情况,她并不知情。她说,房屋出租时设备完好,热水器也是合格的。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一氧化碳中毒是由 于其所居住的租赁房屋内燃气热水器发生故障所致。李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陈某后,未能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陈某的雇员梁某在租赁房屋居住时遭受人身损害,李某应对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梁某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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