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儿子交了个既漂亮、工作又比较好的女朋友,父母很是欢喜。为了给准儿媳一个惊喜,便买了一套房子,还只写上她的名字。如今,儿子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女友却悔婚不嫁,两人遂分道扬镳。
为了这套房产,昔日恋人对簿法庭,由此上演电视娱乐版《非诚勿扰》“宝马之争案”。
父母买房
写在准儿媳名下
3年前,石明(化名)从澳大利亚留学回国后,在渝北区一单位工作,在网上认识了在银行工作的萧文(化
名),两人很快发展成为一对恋人。对于心仪的女孩,石明对萧文疼爱有加。
2009年底,石明的父母见到萧文后很是喜欢,一眼就认定她是自家的儿媳妇了。见父母很是满意,石明想给将来的妻子一个惊喜,加上父母也非常喜欢这个准儿媳,石明的父母决定买套房子,支付首付款,以此作为将来小两口的居所。
经过数次看房,老两口看中了南岸区的一套房子,支付了17万多元的首付款。
为了给准儿媳一个惊喜,老两口还决定房产证上只写萧文的名字。
石明心想:以后一家人肯定会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
占房不还
“这是你父母送的”
可好景不长。今年初,住在一起的石明和萧文本来到了谈婚论嫁之时,两人的关系却开始降温,甚至为一点芝麻小事吵架,最终分手。
石明觉得,既然已经分手,萧文就不能再住在“婚房”,就要她还房子走人。但萧文却让他走人,理由就是“这是当初你父母送给我的。”
两人反目成仇,石明起诉。
今年8月初,石明和父母一纸诉状将萧文告到了渝北区法院,要求萧文立即搬走,如果不搬,则返还男方首付款、税收等共计19万余元。
“男方出资购房是一种赠与行为,将房产登记在我的名下已完成赠与,未有法定撤销情形,不应返还。”萧文针锋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