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正式发布了2013年-2015年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该政策与2010年出台的补贴政策相比,在纯电动车方面,新补贴政策调整了补贴标准,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为标准的补贴调整成根据续驶里程进行补贴。
此外,新补贴政策还力图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规定示范城市中,外地品牌的新能源车数量不得低于30%,这无疑也将增加车企间的竞争,并促使国内新能源车产业越来越趋向 充分竞争发展。
根据续航里程对车企进行补贴
从去年年底开始,截至政策颁布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经历了九个多月的“空白期”。随着近期“国十条”的出台,新能源推广政策也随之颁布。
在这九个多月里,各大车企都在密切关注新能源政策的走向,其中最为关注的就是补贴额度以及补贴方式上有何调整。
此次颁布的政策,在补贴额度方面,与之前不同,乘用车以纯电续驶里程为标准,纯电动乘用车达到250公里以上的,每辆车可以最高补贴6万元;15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每辆车补贴5万元;8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下,每辆车只补贴3.5万。此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每车可实现补贴3.5万元。
从中可以看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补贴金额低于纯电动车。各大车企也能察觉到政策导向:鼓励车企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纯电动车。
而补贴方式上,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此前的旧补贴是先拨给车辆销售地政府,再转给车企。举例来说,如果以前比亚迪在杭州销售电动汽车,比亚迪要去杭州市财政领取补贴。而新补贴实施后,中央补贴将直接拨给比亚迪所在地的深圳政府部门,然后再由深圳地方政府补贴给比亚迪。
特大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城市辐射
此次补贴政策中,对示范城市进行了调整,将重点放在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比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此次调整,主要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城市辐射的推广模式。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模式可以发挥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的联动效应,弥补此前仅有示范城市点状分布较为孤立的情况”。杭州市在做相关政策时非常具有前瞻性,在国十条颁布之前,就已经向下属单位发布了《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实施意见》文件,其中,提出鼓励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和本地产汽车等惠民政策。
而在近期出台的“国十条”中,也同样明确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目标。同时,北京、天津、河北及长三角等区域,也同样是以省份为区域限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这与新能源汽车“区域推广”新模式形成了联动效应。
不仅如此,政策还力图打破长期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其中提出“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同时强调 “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这也可以缓解政府“偏爱”当地车企的现象,降低了新能源车企推广的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