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新的个税法9月1日就开始执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皆大欢喜。奇怪的是,不少地方的地税部门竟公然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甚至干脆不说明理由,仍按2000元起征点征收个税,大过节的给公众添了不少堵。
又一个无厘头的官方雷语。今时今日,“软件没更新”居然也被一些部门搬出来作借口,实在滑天下之大稽。技术水平不够?以频频采购Iphone4、数万元电脑笔记本的劲头,一些部门与
高科技可谓“无缝链接”,更新区区办公软件,何足挂齿!办公经费不足?不正当的花销出手阔绰,正当的反倒捉襟见肘!试想,不久前的“加名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甫一出台,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便闻鸡起舞、应声而动,彼时其“更新软件”的效率之高,令人刮目相看。不知为何到了该减税让利的时候,软件更新的能力一下子就疲软了?
如此剖析,恐怕真正导致“软件没更新”的,唯有两种可能。其一曰“懒政”。中秋将至,一些部门提前进入“欢度佳节”状态,尽管政令有变,我只管路径依赖、惯性运作,拖一天算一天。软件更新?节后再议。至于违规收税、侵害纳税人权益等等,也装作糊涂,有人曝光才装作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其二曰“与民争利”。让利于民的新起征点实行后,今年的税收业绩难免“不好看”,更重要的是征收税额减少,地方税务部门的“提成”自然也会减少,于是乎,为了尽可能“挽回损失”,能按老办法多收一天算一天。
而鉴于某种心照不宣的规则,后一种可能的几率更高。生活经验也罢,网络搜索也罢,不难发现在一些基层的地税部门,包括个税在内的很多税收征缴,业绩都是与“提成”挂钩的。在某些地方税务部门的官网上,甚至公然挂着类似的“提成”规定,白纸黑字地鼓励下级地税部门“增收”。人是社会之人,更是体制之人,于是乎,你懂的,利益激励机制之下,一些地税部门自然见缝插针、装聋作哑地与民争利,加税则精神抖擞,减税则虚与委蛇。
只是,作为公共部门,怎能眼中只有部门蝇头般的“小利”、却看不到公共“大利”?当某些公共部门一旦沦为无利不起早的商贩,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又由谁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