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于吉在海口举行的“第六届中挪社会政策论坛”暨第71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演讲表示,国资委将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使国有企业职工和领导人的收入逐步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他说,由于国有企业总体职工平均工资比其他类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高一些,少数高收入企业内部分配存在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部分人员薪酬脱离市场价位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给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国有企业要准确把握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趋势,认真分析对企业收入分配工作的影响,积极做好企业收入分配工作。
于吉介绍说,国资委将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科学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方案,切实增强预算管理对企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状况,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
其次是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 科学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既保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其他行业企业一定的竞争性和平衡性,又能反映国有企业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贡献;积极探索与价值创造紧密结合的任期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还将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促进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完善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约束机制。
再者是完善董事会试点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对高管业绩进行严格考核并决定高管薪酬,企业董事会应当进一步提高对高管薪酬管理工作的认识,客观、准确地考核企业经营业绩,科学、合理地确定高管薪酬。
他表示,国资委还将强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督约束。在收入分配调控工作中,无论是职工人工成本总额的调控,还是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都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督、外部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保障企业广大职工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企业收入分配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防止收入分配过度向管理层倾斜等分配不公问题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