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平台上线运行,以及舟山银保监分局陆续出台的配套监管措施,舟山船舶险发展形势发生明显改观。截至2020年5月底,辖区船舶险实现承保利润467.67万元,走出连年亏损的困境。 扭转船舶险市场秩序。保险公司获取船舶近3年出险记录,实时了解航运企业海事信用等级等8类安全管理信息,快捷查询船舶交易指数和造船版价格指数,显著提高定价水平,避免优惠费率滥用。如某公司在承保一艘10000总吨散货船时,通过平台查询该船在其他公司有多次理赔记录,将该船的保费整体上调50%,免赔率也从10%提升至20%。 提升监管和防风险能力。监管部门实时掌握保险公司承保数量、赔付数量、登记和查询数量,有利于及时发现恶性竞争和给予合同外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等违法行为苗头。根据平台数据,及时提醒保险公司合理承保、审慎经营,明显改善对市场行为监管的能力。另外,在防范欺诈风险方面,通过出险记录串联,有力支持船舶险反保险欺诈工作。 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依托平台与海事局建立信用信息联合监管机制,对于海事部门认定的安全诚信公司、没有出险记录的船舶给予费率优惠,并在海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理赔方面给予优先和便利。对于多次出险的船舶,提高费率和承保条件。通过保险机构在保费定价等方面给予差异化对待,促使航运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获得海事部门高度认可。 因为成效明显,船舶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被评为自贸区三周年制度创新成果。毕马威评估认为:该案例是全国银保监系统与海事监管系统的首次合作。该船舶服务平台属于全国首创,对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意义重大,具备较强的可复制推广价值。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舟山银保监分局负责人表示: 舟山是我国首个国家级海洋新区,是浙江自贸区所在地,舟山船舶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创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起到了助推舟山现代航运服务产业发展,助力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促进航运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3方面继续发挥平台的作用: 一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建设,实现对行业和单体公司异常数据自动预警等功能。对数据异动机构实施定向监测,构建反映保费走势、赔付率变化、辖区内机构平均增速对比等具体指标的数据跟踪模型,自动提取监管指标数据,提高监管工作精准度和效率。 二是深化行业应用。进一步研究平台内外部数据联动功能,为保险行业提供更精准的承保、理赔和辅助损失评估等服务。开展风险区划研究,利用大数据绘制船舶险风险地图,为公司调整精算、开发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探索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 三是拓展信息共享。利用预留的银行机构接入端口,向银行开放保险理赔信息,向保险公司开放还贷逾期等信息。挖掘保险核保审查和银行信贷审查共通点,实现银行保险机构信息共享,共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探索将航运保险综合服务平台融入“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让数据为更多用户服务,实现平台价值的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