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心结 检察人员跑腿代办 “件件有回复”制度刚提出时,检察系统内部也有过担心的声音:信访工作原本就复杂难解决,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周朝煜不这样看。他是诸暨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频繁和老百姓打交道的他认为,“案结事了人和”是“件件有回复”制度更深层次的要求。 2017年9月,张平(化名)通过司法拍卖以236.4万元的价格竞得诸暨市次坞镇的一处工业房地产,想着拓宽自己机械设备企业的业务,然而在腾退、入驻新厂房过程中,却遭到厂房原所有人李新(化名)一方强拆钢棚、卷帘门等多番阻挠。眼看在浦江租的临时厂房就要到期,自己已无再多积蓄,万般无奈之下,今年1月7日,张平和妻子从杭州萧山家中出发,来到诸暨市检察院求助。 张平觉得,问题过去这么久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说不定是因为对方有“黑恶势力”背景。“扫黑除恶,检察院肯定得管吧!”张平说。 让张平“意外”的是,检察院不仅管,还负责“代办”。负责接访的周朝煜征得张平夫妇同意后,留下了张平提前准备的文字材料,并现场为他们复印身份证——正式走信访代办流程。 信访代办,指的是全院抽调优秀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受理信访件后,全程负责领办、代办信访处置、衔接、协调、反馈等工作——去年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区、义乌等地探索建立这项制度,今年绍兴、衢州等地也开始慢慢铺开。 接下来的几天,该案承办检察官、诸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勇和周朝煜一起多方走访、还原案情——原来,李新并非“黑恶势力”,他打的“算盘”是,只要“守牢”门、不让张平入驻,有朝一日就能把原本属于自己的厂房“赎回来”。找到矛盾源头,检察机关、镇政府等多次向李新阐明一意孤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2月24日,李张双方最终放下心结、达成和解。 随着信访代办制在各地逐渐铺开,有的基层院根据实际情况更进一步,提供“点单式”服务。 “我没有犯罪,我不相信你们,你们把当年调查的证据给我看……”2019年来到江山市检察院信访时,73岁的金兰(化名)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1989年,金兰因涉嫌违法犯罪接受江山市检察院调查,由于数额未达立案标准未被起诉。同年被单位解聘辞退的他,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多年来一直进行信访。 江山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受理金兰的信访件后,启动信访代办程序,并让他从代办员名单中选择信得过的信访代办员。代办员调取了30多年前的调查案卷,逐项与金兰核实原始凭证并一一解释说明,终于,金兰对事实不再有异议,同意息诉息访。 有了信访代办制,信访人“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更大压力落在了检察人员身上。在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宪峰看来,这样自加压力很有必要。“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与各部门沟通更为密切,方式也更加专业,检察人员承担起信访中琐碎而繁杂的工作,可以减少信访人的烦恼,避免不必要的猜疑。”王宪峰说,检察机关做好信访这项“窗口”工作,也是在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出一分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