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构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体系 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 继续实施全省城市公共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二次供水管理考核和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从“源头”到“龙头”保障全省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运行 制定全省城镇燃气突发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城镇燃气安全运行标准。 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管控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实施燃气行业全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燃气场站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等制度,建立完善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 加强城市道桥隧运行管理 出台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意见,组织制定全省城市桥梁隧道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安全监测,持续开展地下管线排查,严格落实定期巡检制度,确保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对城市道路塌陷、隧道消防、桥梁防撞防护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Ⅱ类桥梁护栏的升级改造。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设施安全管理 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主体施工与设备安装调试交叉作业安全。 督促指导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认真按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维操作规范,开展安全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防汛排涝等应急能力建设 编制全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内涝风险图和应急工作指南,建立城市内涝风险点监测预警机制。 全年完成现存易淹易涝区域40%以上的整治任务,增加应急抽水设备3万m3/小时。完善建设系统各层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加强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防御和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