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珠菊父女
涉嫌非法经营8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8亿
在法庭上
今年49岁的郑珠菊曾经是温州市龙湾区鼎鼎有名的家电大亨。但她的名字在整个温州传开,是去年8月下旬她因涉民间借贷而出走开始的。
检察机关指控,郑珠菊涉嫌非法经营8亿余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8亿余元。
昨天上午,龙湾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同庭受审的,还有郑珠菊69岁的父亲郑祥刚。
69岁的父亲帮忙记账
昨天在旁听席的 ,大多是郑珠菊案的受害人。他们最关心的,是他们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
据了解,该案受害人达167人,曾被国务院、省、市列为专门督办案件。
郑珠菊在龙湾做了近20年的家电生意,是龙湾地区最大的电器经销商,曾是格力电器在温州市龙湾区的总代理,兼营海尔、松下、TCL等品牌电器。另外,在温州本地和丽水松阳等地拥有多处店面、商品房和楼层。
正因为她有足够的资本,才有这么多人肯把承兑汇票和现金交给郑珠菊。
而郑珠菊的父亲以前在村里当过会计。“让他记账我放心点。”郑珠菊在法庭上说,因为找她的人很多,于是她让父亲郑祥刚帮忙接收承兑汇票、拟写收条和承兑汇票交易的记账。
承兑汇票和现金都用来放高利贷了
郑珠菊走出这一步是从倒卖银行承兑汇票开始的。
承兑汇票是银行向存款人出具的票据,无论谁拿了这张票据,都可以在指定日期兑现。但如果你想在指定日期前兑现,需向银行支付贴现息和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郑珠菊的做法是,只要把承兑汇票交给她,保证100%兑现。之后,她把承兑汇票借出去放高利贷。
据检察机关调查,2009年至2011年8月20日,郑珠菊、郑祥刚非法经营承兑汇票总金额达8.09亿元。后因借给他人的巨额借款本金无法收回,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从王某等107人处收取的共计7922.2万元的承兑汇票无法支付。
为了赚更多的钱,从2010年开始,郑珠菊还开始低息借钱放高利贷。
她以月利息1.5分至2.5分不等,向郑某某等69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1.48亿元。之后她把钱以3分半到4分的月息放贷,赚取利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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