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加大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全市已立案查处医疗系统贿赂案件35件38人,其中查办医疗卫生系统高管23人,行贿人11人。
11月1日,原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姜存积涉嫌在采购医疗器械过程中,受贿人民币67.7万元、美元1.7万元,被瓯海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姜存积是温州市今年第4个因受贿获刑的医院院长。
据温州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从他们具体办案情况看,药品采购、医疗器械招投标、医院基建工程这三大领域,是医疗腐败发案的集中区。用药,买设备,乃至建造医院大楼,都成了这些医院高管的“生财之道”。如原洞头县人民医院院长甘世旭在担任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药品代理人员郭某和医疗仪器公司业务员张某、曾某、方某等人谋取利益,在医院进药和医疗仪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帮忙和关照,收受他们所送的现金46.7万元。
在接受贿赂时,一些医院重要部门负责人甚至为企业量身定做技术参数要求,确保对方中标。2007年、2008年,杭州万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参加了乐清市两家医院的招投标,均顺利中标。在这两次投标中起了重要作用的乐清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金球、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科长尚定昆均被乐清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调查表明,作为采购方代表人的金球,利用自身的职权之便,为仲亮公司量身定做了一个技术参数要求,万太公司最终如愿以偿地中标。中标后,万太公司送给被告人金球回扣款共计20.5万元人民币和4条中华香烟。而尚定昆收到万太公司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3000元。
温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案件暴露出医院在工程发包、设备药品采购环节缺乏竞争透明度,财务开支随意性大。此外,医疗卫生系统实行的院长、局长负责制,权力过分集中,容易形成独裁专断的局面。监督机制的缺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行贿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