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通河县,私家车只要交完5000元罚款,就可以成为临时营运车辆,上路载客。目前有两支队伍在通河县执行黑车稽查任务,一个是运管站,另一个是交通局稽查大队。两支队伍区别在于,运管站有行政许可的职能,而稽查大队则只有路检、路查职能。据当地的出租车司机透露,上述两个稽查队在工作上常发生矛盾。在稽查队交了罚款的,运管站有时不认可。而在运管站交了罚款的,稽查队则奈何不得。(见12月14日《人民日报》)
目前,在通河县路上“拉脚”的车至少有三拨,一是两家正规出租车公司的车,共258台;二是小电驴,至今仍有千台左右;三是今年大量出现的小排量私家车。这些车就是一条条的“鱼儿”,运管站吃 ,稽查大队也吃。在这里有无“钓鱼执法”还不知道,但是交了罚款可以上路一年,则被老百姓成为“养鱼执法”,却是事实。
报道没有对通河县交通局的人员构成进行交代,但有个细节却能让人知道当地的“养人生态”。这个稽查大队是由原交通局派出所演变而来。今年来共处罚了70 台小排量车,共处罚金约30万元。尽管数年前省交通厅就曾发文要求“仅靠罚没款维持开支的执法部门一律解散”,通河县交通局稽查大队就处于解散之列,但因为“人员没地方安置”,这支队伍至今仍“活跃”在城乡道路上。得,大盖帽一戴,罚款就来,再加上一个竞争对手运管站,生存压力之下,还真得不能偷懒,要勤上路,想办法,“既拔鹅毛又不让鹅叫唤”,这不,几年了,不都一直相安无事么?
年终到了,不知道通河县交通局的工作总结里怎么总结运管站和稽查大队的工作?莫非单列开,运管站罚没收入多少万元,稽查大队罚没收入多少万元,也要奖优罚劣?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罚没收入的“蛋糕” 里,交通局是要切一块来吃的,不允许吃独食也是潜规则。所以说,尽管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副执法怪胎,但也都睁只眼闭只眼,“为人民服务”嘛,执法严了总比松了强,何错之有?
其实,出租车市场的管理乱相也不独通河县一地有。黑车多了,既有“钓鱼执法”,又有“养鱼执法”。即使正规办了手续的出租车,所掏的“份子钱”,年复一年累积起来,竟然会使裸车成本不足十万元的出租车要想上路,需要支付数倍于裸车成本的费用,据说高达七八十万元也不鲜见。这些钱都干什么了?养人了,而且养了大量的闲人。结果出租车司机累死累活月收入也就两三千元,“被鱼肉”、“被盘剥”的滋味终日萦绕在心头,这日子会好受么?
似乎是从一开始,作为限制性行政许可行业,出租车运营权的稀缺性,就决定了其产业规范与市场监管必然面临更大的阻力。但为何不改变这种稀缺性呢?人多的是,车也多的是,不怕准入,来得越多越好,越是充满竞争,老百姓越是多得福利,这种明摆的事情和道理,为何置若罔闻,反其道而行之?
市场的不能归属市场,总有所谓的行政许可过度插手干预,滋生出一条条借“管理”之名行“剥削”之实的食物链,不但导致民怨沸腾,而且也大大降低了社会和谐度。这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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