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难、卖假票” 演出票务纠纷频发 法院出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8-01 09:26   

买了“票”却无法入场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现在许多人都会选择多种第三方票务平台购买演出门票,那么如果票务公司明明承诺消费者已买到演唱会门票,演唱会当天,专程从外地赶来的消费者却发现所谓的“门票”是假的,自己无法进入演唱会现场,事后票务公司承诺退款,但是心仪的演唱会也泡了汤,票务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2023年8月,徐女士通过某电商平台在某票务公司经营的票务专营店中下单购买三张演唱会门票,支付款项7140元。其后,某票务公司反复承诺出票时间,直至演唱会前一天才向徐女士发送演唱会座位号等信息。但演唱会当日,徐女士所购演唱会门票的持票人刷身份证无法入场,演唱会主办方系统显示并无相应持票人信息。事后票务公司虽承诺退款并赔偿徐女士机票钱,但徐女士认为某票务公司构成消费欺诈诉至法院,主张某票务公司退还门票价款并支付三倍价款赔偿。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金旭:本案过程中,票务公司反复承诺,反复拖延,最终告诉消费者的座位号也并不是录入演唱会官方系统真实的演唱会门票,实际上就是给了徐某假票。在这个过程中,票务公司对于消费者存在欺诈隐瞒的情况,也是基于此,法院最终认定票务公司构成欺诈行为。

法院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判决某票务公司退还徐女士演唱会门票价款7140元,并在抵扣已赔付机票价款3140元基础上,支付三倍价款赔偿金共计18280元。

(原标题:“退票难、卖假票” 演出票务纠纷频发 法院出手!)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吴经伟 陈凯 赵爽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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