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性侵多女童被判十年 最高检抗诉改判无期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0-12 19:44   

[来自最高检的抗诉]如何预防类似案件发生

随着案件的终审判决,案件也告一段落,但是对于受害学生来说伤害却无法消除,如何来疗愈他们的心灵创伤,怎样避免孩子遭到二次伤害?更重要的是,对于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和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如何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呢?

回顾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理由,原审被告人“老师”的身份,“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行为依然触目惊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来看,对秦某从严惩处也充分考虑到了他的身份与行为对孩子造成的巨大心理伤害。

对防治儿童性侵犯有着多年研究的专家指出,教师、家长等本应在孩子生命中承担照顾保护职责的人却实施了侵犯的行为,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将比其他人更加严重。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教授 龙迪:这样身份的人,这个对孩子做的性侵犯,会让孩子感到他的信任被出卖,那么会产生背叛创伤, 这是一种心理创伤。

专家指出,“教师”、“家长”这样特殊的身份,更容易对未成年人实施心理操控,对孩子施加强制,甚至武力威胁。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教授 龙迪: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师长对孩子施加这种所谓的管教,实际是好像合情合理的。所以孩子自己说出来,很多人不会信的。淡然一般在这样一个亲近的关系里,施加这些暴力,孩子是更不容易说出去,所以这样的话呢,这个性侵犯时间会更加长。性侵犯持续时间越长,对孩子的心理创伤是越严重的。

而在公开场合遭受的侵害增加了孩子的羞辱感,这比在单独环境所受到的伤害程度更加严重。

根据相关的调查研究,儿童性侵被披露后,父母的反应比性侵本身更能够影响受害儿童的心理健康。受害儿童在披露后能否得到父母或照顾者的信任保护和支持,将极大的影响他们的心理创伤修复。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教授 龙迪:国际上的研究呢,孩子们说父母做的是对他们疗愈最重要的,就一个是相信他们说的话,这件事不是他们撒谎,然后就是能够采取有效的保护行动,让性侵犯不再发生。那么后面呢,就是要变得对孩子,去支持他们,给他们提供他们生长发育的这些条件。

检察机关积极探索 用法律呵护未成年人 

在法律层面,如何让法律成为孩子们的“好朋友”,而不是出现问题后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近年来,检察机关也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用法律来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谦:在办案中,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有效的关爱和保护,我们要求办案的检察官,原则上只询问被害人一次,询问被害人一定要在专门的办案区域,采取适合被害人身心特点的方式来进行,同时呢,我们也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医疗等专业有效的帮助,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教育。

除了家庭,还需要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努力。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学校工作人员侵害学生案件中发现,涉案学校普遍存在法治教育、防性侵教育缺失、安全制度不完善、“重业务、轻师德” 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亟需解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郑新俭:应该既要重视业务能力的建设,同时又要加强品德的修养,并且对他们要从严管理。同时,如果发现了这样的行为,不要这个大事化小,不要变相处理,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

(原标题:班主任性侵多女童被判十年 最高检抗诉改判无期)
来源:央视  作者:  编辑: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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