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复试答卷分数未变 总分栏被拔高15分
北青报记者在网上找到《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里面有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所有院系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姓氏、拟录取专业、拟录取研究方向、初试总分、复试成绩、总成绩。在名单里的中欧法学院拟录取考生里,的确有两名考生的复试成绩分是61.2分和63.6分。
北青报记者从学校内部人员处看到了这两名考生复试笔试的答题纸,试卷上的考生姓氏和网上拟录取名单上的考生姓氏一致。在试卷的总分一栏里,A、B考生的原始成绩都被人为用两条线划掉,改成加了15分后的成绩,A考生的总分从35分变成50分,B考生的总分从30变成45分,旁边有同一阅卷老师的两次签名。
在中欧法学院官网上,北青报记者找到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题(也称为“法律分析”),复试试卷上有两大题供考生选择,考生只用回答一个大题就行。复试试题总分为100分。A考生、B考生都选择回答第二大道题,这道题下有三小题,分数分别是30分、40分、30分。
最大的问题在于,与复试题对应的答题纸上,A考生三小题的得分分别是5分、20分、10分,也就是说总分应该是35分,B考生三小题的得分均是10分,总分应该是30分。然而,阅卷老师并未对每道题的分数进行修改,只是直接在总分栏上加了15分。
改分被指由于院长认为“两名学生分低”
北青报记者从一名工作人员处打探到该学院研究生录取考试复试环节改分、登分的流程。其中,听力是客观题,面试是由三名老师打分,最终取平均分。而笔试题则是由两名老师分别出一道大题,考生选择回答其中一大题即可。回答后的试卷交给出题人批改,出题人改完分后会在试卷上签名,行政人员最后统计完分数后交给院长签字。院长签字后,行政人员要在学校的相应系统里进行登分,确定无误后点击“完成登分”后就不能修改了。
一名工作人员透露,A、B两名考生最终登在学校系统里的分数是修改过后的分数,这两名考生成绩之所以被修改是因为“院长看到复试成绩后觉得这两名学生的分数低”。至于为什么改分,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只是知道后来阅卷人给两名考生各加了15分。
去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全部被录取
根据中欧法学院《2014年“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显示,中欧法学院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等7个专业方向计划招生一共110人,其中接收推免生50人。
而据《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显示,中欧法学院当年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只招录了85名考生,加上推免生,也并未达到计划招生的110人名额。
“我们学院2014年有86名学生参与研究生复试,有一名学生在复试的面试环节放弃了复试机会,只要参加复试了的学生我们最后都录取了。”一名工作人员说道。
回应
阅卷教师:愿意给两名青年人一个机会
北青报记者致电阅卷教师,这位教师表示,当时愿给两名学生加15分是出于三点考虑,一是研究生是学校自主招生,而且学院当年有多的招生名额,招不满就可惜了;二是给两名学生加分不涉及他人利益;三是当年的题是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是依据法院的判决给学生改的分,第一次改卷给两名学生低分是认为他们的答题角度和判决不一样,后来重新看了卷子,觉得两名学生可以自圆其说,而且考试题目不一定只有一个标准答案。
为什么只在总分上加了15分,具体题目没有相应加分呢?“当时时间比较紧,也是为了让他们能被录取。”这位教师认为,这两名学生有自己的分析和主张,也不见得答题对的人在将来一定比他们优秀,“学院有名额,我愿意给两名青年人一个机会”。
专家观点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改分都不合规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院方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修改学生的分数,都是一种违规行为。
熊丙奇说,复试成绩过60分才能最终被录取是中国政法大学自己的规定,国家对此并没有相关规定。如果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只是复试分数不合格的话,教师和相关部门可以集体讨论,最终破格录取学生。但是,学生成绩该是多少就是多少,是不该随意改动的。
熊丙奇表示,研究生考试设置复试环节意味着学校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目前各大院校都在建立研究生考试的多样评价体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但由于一部分学校不够规范而受到大家质疑。”他建议,考研复试各环节应该明确指标体系和打分标准,让教师严格执行,所有的打分也要公开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