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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虚假贷款信息诈骗 宁波一对90后情侣获刑
2012-07-24 07:37:04   杭州网

  在校时做了份网上发虚假信息的兼职,逐渐“自学成才”,搞起了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当;看到男友进行诈骗,从开始的反对到后来的帮忙。近日,浙江宁波一对90后的小情侣就这样走上了犯罪道路,双双被判刑。

  想借20万被骗12万

  21岁的小杨是宁波人,去年9月,他急需20万用于个人周转。可是这么大的数额,小杨一下子筹不到,只好到网上看此类信息,找找门路。

  小杨在“百度贴吧”看到了一个可以

提供“个人贷款”的信息,上面说提供低息分期贷款,而且手续很简单、快捷,联系人叫“李强”。小杨按照信息上留下的电话联系了李强,对方提出要小杨先支付首期第一季度的利息6000元,接着又说小杨年纪太小,他们老板不放心,要小杨再付6000元。小杨按照对方的要求汇了钱,可是对方一会要小杨付保证金,一会又要他证明自己有还款的实力……小杨自己没了钱,就用父母的账户将钱汇了过去。三天时间,小杨总共汇出124100元。

  到了第三天,李强给小杨打了电话,声称小杨的借贷没有通过他们公司的审批,之前支付的钱会返还给他,但是操作过程需要两天,让小杨耐心等待。小杨等了两天再联系李强,却发现手机怎么也打不通,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赶忙报了警。

  被电话吓得不敢不“贷款”

  同样是去年9月,广东佛山警方接到一位胡先生的报警,他也是因网上“个人贷款”受骗。

  胡先生说,他在网上看到提供低息分期贷款的信息,上面说只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银行卡卡号就能办理个人贷款。他打电话给对方想要贷款5万元,对方说第一期利息为2500元,要求胡先生支付利息后才能贷款。

  钱还没有贷出来就要先交利息?胡先生当即起了疑心。对方解释说是为了降低公司风险,胡先生觉得不可靠,提出不贷款。没想到对方竟然说:“你也知道,像我们这种贷款有一定不合法性,现在你知道了我们的资料,会造成我们信息泄露。我们老板认识黑社会,如果你不贷款,就找人砍你。”

  胡先生怕伤及家人,只好先汇了2500元给对方。之后,果然像胡先生猜想得那样,对方的电话再也打不通,胡先生就报了警。

  在校兼职“入错行”

  去年11月,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90后的小伙王某和他的女朋友张某,正是这两人骗了小杨和胡先生。

  王某今年22岁,湖南人,大专学历。据王某交代,他是在学校里因为干了一份“网上代理发布贷款信息”的兼职,才有了之后的误入歧途。

  2010年毕业前几个月,王某找了份兼职,帮人网上发布“个人贷款”信息,每个礼拜拿100元。做了几个礼拜以后,他发现给他发钱的这几个人神神秘秘,每次进了网吧还要开单独的包厢,再综合平日里自己发布的那些信息,他逐渐意识到这伙人是搞诈骗的。但他并没有想到报警,而是想到了单干。

  他开始有意识地在网络上寻找这些“个人贷款”的信息,再故意通过信息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对方,学习对方是如何行骗的,并将之整理成自己的固定“套路”。

  交个男友“帮倒忙”

  张某为21岁,福建人,她和王某念同一所大专,还自己开了家网店卖茶叶。

  张某和王某交往没多久,就发现王某经常会接到一些电话,并在电话里讲一些提供资金之类的话题。张某还很奇怪地问王某,怎么提供资金。王某便以对方要的资金少就提供,要的资金大就给不了而敷衍了过去。

  次数一多,张某就发现王某是在干诈骗的行当。开始她也曾劝阻过王某,但时间长了也就默许了,还帮着王某网上发虚假信息、接电话。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罪工具: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四部、银行卡七张,均予以没收。(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何蒋勇    编辑: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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