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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也检测饮用水质量,由各级疾控中心执行
对于饮用水的质量监控,除了供水系统的检测外,卫生系统也定期进行检测,由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执行。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疾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丁震介绍,根据卫生部《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江苏的城市饮用水检测分为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其中,出厂水的检测分为全分析检测和常规检测两种。全分析检测指新国标规 定的106项水质指标除对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不作要求,根据水厂消毒剂使用情况的不同,去除一些重复的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指标,实际检测项目为90多项,每年检测一次。常规指标指新国标规定的常规水质指标,但对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不作要求,总共有30多项,每季度检测一次。二次供水及末梢水的检测类型与常规检测相同,也是每季度检测一次。
农村饮用水检测也分为出厂水和末梢水,一年检测两次。监测指标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
丁震表示,卫生系统对于生活饮用水的检测将于7月1日正式实行国标规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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