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外来人口拥有住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幼儿园和当地教育部门称,此举是“优先保障可以买得起80平方米住房的外来工需求”,并称给了外来工公平的机会。据了解,该幼儿园的做法属于试点,或将在全镇83家幼儿园推广。(5月24日《新京报》)
听说过招收幼儿时搞考试和测试竞争的,但不考孩子,却考家长有没有80平米以上房子的,实在不多见。对于外来人口来说,要在佛山这样的较发达 二、三线城市拥有一套住房,原本就不容易,如果还要求“80平米以上”,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外来孩子入读城市公办幼儿园一直难以破题。以当地大沥镇一家公办园为例,一年招生100人,恐怕光户籍人口都满足不了。也就是说,即使是外来人口有80平米的房子,能不能入园也还是个未知数。这样的“入园新政”,和直接将外地孩子拒之门外似乎没有太大区别。
这样的新政看似公平,实质却是在伤害教育公平。任何一个适龄儿童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赋予受教育者的公平权利,并不带有“多少平米房子”作为附加条件,而当地“80平米房子”的入园条件,不仅与法律法规的精神不符,也多少有点空穴来风的意味。
同样的疑问还在于,“80平米”这个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同样一个城市,或者说同样一个区位,很难说“79 平米”的房子就比“80平米”的房子低廉,“少一平米”未必就真有天壤之别,和孩子的资质和禀赋更是毫无关联。那么,为何偏偏在入园门槛的设置上,就一定“少一平米”都不行呢?
事实上,由于房子的财富价值,抛开“80平米以下”所排斥的就是普通打工群体、以及根本买不起房子的家庭。这不仅损害教育公平,还涉嫌户籍上的歧视。因为“当爹”房子小或者没房子,就连孩子也无法入园,这样一个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的规定,竟然还打着“公平竞争”的旗号,不知该让谁感到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