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
学校做法有悖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昨日,长垣县教育局一位段姓副局长告诉商报记者,自己刚得知长垣一中劝退带手机学生一事。
段副局长称,根据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学校这样劝退学生是不应该的,且学校的“六条禁令”等制度未在县教育局备案。
据了解,2010年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32条称,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对学生做出勒令退学 、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可能是校领导对规定掌握不够。校长外出开会了,等他回来后,教育局将和学校共同研讨,找个合理的解决办法。”段副局长说,县教育局将督促长垣一中规范管理制度,对于这些学生能否重返校园,“等校长回来后作决定。”
业界
满足家长学生沟通需要,学校也应提供便利
对于长垣一中的做法,多位教育业内人士表示“不太合适,略显极端”。
郑州一中政教处袁主任称,如果学生使用手机影响了他人,可以进行针对性批评,如此“一棒子打死”,并不合适。
在郑州外国语学校德育处主任袁艳磊看来,长垣一中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管用何种处理方式,目的只有一个,让学生受到良好教育。“很显然,使用手机就开除的制度并没有取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没有做好沟通,学生就会产生抵触情绪,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对于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袁艳磊认为,学校不仅要和家长做好沟通,还可通过主题班会,对学生做好教育。同时,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为满足学生和家长的沟通需要提供便利。“郑州外国语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若发现,班主任会暂时没收并转交家长。学校在教学区、生活区、宿舍各楼层安装了很多IC卡或201电话,方便学生与外界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