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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出新招解决停车难
据上海市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上海市中心机动车保有量达120万辆,但约有27万辆存在停车缺口,而且泊位总体不足,夜间缺口更大。公共停车泊位很少,仅占全部车位的1%左右。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特别强调要发挥业主大会自治管理的作用。据了解,不少小区业委会就停车问题展开了自治管理。
天山路上一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专门商讨停车规则。大家达成协议:首先保证自 住业主第一部车的车位,其余车位按购车时间排队轮号,住户的第二部车自己另想办法解决,而消防通道不能停车是业主公约的一条基本底线。
常江、黄晨、张士青等5位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居委会、业委会应该在停车位不足时进行预警宣传,使居民充分了解停车难的实际状况,引导居民理性购车,从源头上遏制停车矛盾的不断加剧。
“拥有停车位后再买车在很多国家是法定做法。”杨晓光认为,车主的第一车位配置在住宅区,同时办公区域也要有车位。今后这一观念树立以后,房地产商在开发新居民小区,城市管理者在城市建设上就可以将其规划进去。
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沈晓苏表示,上海内环线以内新建商品房拟将居住停车配建指标提高至1比1,即一户居民拥有一个停车位。对适合小区使用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设计、生产和安装给予专项补贴。
而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内部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向居民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居住、医院、学校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继续加大停车换乘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力度,同时研究对停车换乘停车场的运营补贴长效机制。对利用中心城区“边角地”建停车位的,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并简化审批手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利用旧厂房改建公共停车场,审批流程相应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