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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本卷宗记载500多起盗窃
26本厚厚的卷宗,记载了袁宝洪的500多起盗窃事实。而这些盗窃行为,均发生在他于2002年出狱后,到2006年被抓的短短几年内。
从1995年开始服刑,到2002年被释放,袁宝洪共获10次表扬,3次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两次获单项记功,最终被减刑1年半。2002年11月,袁宝洪刑满被释放回家。他在自传中写道:“其实,我对我所获得的表扬和加分根本不屑一顾 ,因为我从没有以一个犯人的心态去劳动,更谈不上什么改造,我之所以积极表现是为了提前出去,就是想让我的母亲少点担心。”但是,他不知道,在服刑期间,他的母亲已经因为患乳腺癌离开了人世。回家后,袁宝洪跪在母亲遗像前,自抽了十多个嘴巴,但是,他并没改邪归正,反而结识了几个盗窃惯犯。
从2002年以后,袁宝洪等4人联手作案,有撬汽车后备厢的,有砸车玻璃的,甚至盗窃机动车的。最初,他们选择在密云县作案,在密云盗窃作案20多起,盗得机动车6辆。另有30多起是以撬汽车后备厢,砸汽车玻璃和偷摩托车为主。2005年1月,袁宝洪团伙在北京国展家乐福超市附近窃得宝马745型轿车一辆,当晚10点就开到河北沧州市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绰号叫“大龙”的人。从沧州返回北京后,袁宝洪团伙又在平谷县连续作案40多起,而且鲜有失手。
在3万字的自传中,袁宝洪不时地炫耀其挑衅警方的行为,并描述其在公安局门口只用了3分钟就偷走一辆车的细节。袁宝洪回忆,短短4年时间,仅在某派出所附近就作案百余起,其中一次连续7天作案10余起,偷得广州本田、富康、桑塔纳等轿车。2006年2月,又在某法院门口停车场盗窃广州本田雅阁轿车一辆,连夜开到河北沧州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大龙”。
袁宝洪这几年的疯狂盗窃行为,终于随着他和女友梁某的争执而终结。根据他的“自传”,这几年他偷的东西价值近千万元。他写“自传”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法院最终会如何量刑?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