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根源在于心理不健康
“刚听说这件事情时,我就给儿子打了个电话,一再叮嘱他,做什么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一定要冷静思考。”上海市民赵女士的儿子去年刚上大学,她说,“现在的孩子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一个孩子就是整个家族的未来,家长把最好的都给了孩子,孩子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们期盼着孩子平安健康。但是这一事件却让人震惊,也给所有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东华大学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主任严宏说, 这起事件说明,对于大学生的“隐性”心理问题应引起重视。所谓“隐性”心理问题,就是指表面正常,实际却存在一定心理障碍,长期积累后有可能爆发的现象。因为这些人平时与普通人无异,想要发现他们并非易事。为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对有“隐性”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前期干预尤为重要。
严宏说,实际上,很多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魔鬼”,关键是如何管住这个“魔鬼”。也就是说,不管是谁,只要心里有什么不快,都应该鼓励他与别人交流。而要做到这一点,社会应营造出一种人文关怀氛围,让每个人感觉受重视;同时,对愿意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学生予以鼓励和尊重。人们需要意识到:有心理问题并不可耻,应该及早发现,尽快解决。
大学校园暴力需以法防控
当前在校大学生的个性特征基本形成,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但其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大学生的不良心理品质并非几堂思想政治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所能矫正,其根本原因在入学前就已潜伏。
复旦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刘明波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对于有潜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尤其是有伤人或自伤意图的学生,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努力,争取尽早发现。为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在学生中提倡情绪的科学管理;其次,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第三,向学生和老师普及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干预方面的知识。提倡每个学生找知心朋友,这样,任何一个人在处于情绪激动状态时,都可以得到关心和帮助。”
上海律师富敏荣认为,如果高校仅仅想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可以说是事倍功半,对于“问题学生”更是杯水车薪。因此高校应通过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法制讲座、法院庭审、集体观看法制影视资料和进行劳教观摩等活动,使大学生能够在耳濡目染中更加深刻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结构,明确其威严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生活中能够自我认识、自我领悟和自我矫正其错误言行,从而不断提升个人法律意识。高校对于做出暴力或攻击行为的大学生个体应分别给予及时、适度的惩罚,以此警告其他预谋实施暴力事件的大学生要以此为戒,从而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