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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何标准奖励15元?
据夏楚辉说,潮州地税方面并没有向他解释为何奖励金额是15元钱。
羊城晚报记者26日上午9时40分许致电湘桥区地方税务局处理该事件的联系人刘树波,表明身份后,希望核实夏楚辉举报某通信公司潮州分公司发票不规范及地税奖励夏楚辉一事,刘树波当时正在开会,连称不好意思,再与记者联系。
11时45分,记者再次致电刘树波,询问湘桥区地方税务局奖励夏楚辉15元是根据什么法规、什么标准。 刘树波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回答,说将组织书面材料,下午会与记者联系,将书面材料发给记者。但直至记者发稿时,刘树波仍未与记者联系,也未提供任何书面材料。
将行政复议及起诉
夏楚辉认为,举报奖励本是税务部门提出并倡导,目的是为了监督各种应税行为。他说:“我响应税务部门的倡导进行举报,却仅被奖励15元,还不够自己的领奖花费,而且还不清楚到底是依何法规、按何标准定的15元奖励,如此奖励根本无法起到鼓励举报的积极示范作用。”
他表示,他将于近日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奖励金额太少且《税务违法案件举报领奖通知》中未列明作出该通知书适用的具体法条,他还准备状告湘桥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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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奖励金,感觉侮辱人
据《东方今报》早前报道,因买东西索要发票被拒,洛阳市民任乐亮冒着高温往返多次向税务局举报,最终获举报奖1元。任乐亮认为受到侮辱,遂将洛阳市西工区国家税务局告上法庭。西工区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西工区国税局所下达的行政决定书的1元举报奖励的确不合情理,但是程序合法,遂驳回原告任乐亮的起诉,案件审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