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无论是网络上、电视上、还是报纸上,“发飙”、“暴打”、“对骂”、“斗殴”等词汇的出现频率极高,时间久了,让人不由得产生这样的感觉:一股戾气弥漫着整个社会。
何谓戾气?《说文》云:“犬出户下为‘戾‘者,身曲戾也。”段玉裁注云:“户下犹户阆。户下必有阈,阈高,则犬出必曲身。又或户阖,犬挤出亦必偏曲其身。”户下就是门扇的意思,门扇上一定会有门槛。如果门槛过高,那么狗出去的时候一定会 弯曲身子;又或者门关上时,狗要挤出去也必须缩着弯曲的身子(才能挤出)。犬既“偏曲其身”而出,必然恶气暴涨,遇人必狂吠滥咬矣。因此,戾气就是一种残忍、凡事要做得狠、偏向走极端的心理或风气。
当下,戾气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地铁上、公交上为抢座而大打出手的闹剧时有发生;车祸撞人,不是救人而是挥刀相向;孩子间偶尔摩擦,有些家长不是现身教育,而是动用武力或者权势、金钱摆平;轻生者跳楼,围观者不是尽量援救,而是大喊怎么还不跳;在微博上意见不合,不是理智讨论,而是动辄就用各种污言秽语大骂对方;在各种社交网站上,因为某个视频或者帖子让人惊悚的标题,不理性判断真假就盲目转发、评论的,也是一种暴戾之气的表现。
为什么在这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有些人对陌生人,甚至是自己的亲人,会如此暴戾呢?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社会积累了大量财富,但长期以来积聚的社会矛盾也开始慢慢凸显。贫富的分化,公权力的腐败,维权渠道的不够畅通,……这些长久被堵塞的不平之气一旦找到出口,必然会呈现出“狰狞”的面目。
此外,我们对陌生人时常会存在一种冷漠的“看客”的心理。费孝通先生说传统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伦理是一种“差序格局”,好像在湖面投石,不同的人伦关系便如波纹一样,以自我为圆心有差序地展开,随着亲疏远近渐渐淡漠。因此,有些时候有些人对待陌生人的态度,不是“君恭我友”,而是倾向于“睚眦必报”。就像门下那只弯着身子的恶狗一样,时常能跳出大门,咬伤行人。
媒体的放大、扩散作用亦不容忽视。按照传播学的拟态环境理论,在媒体越来越发达的今天,我们的感受与经验越来越多的是从媒体上获得的,我们越来越活在媒体塑造的拟态环境里,而不是真实的客观世界,但是这种主观感受与客观现实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等的。所以,如果媒体上充斥的都是暴戾之气,人们的世界观就难免会被影响,长此以往就会“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外部世界和周围的人。遗憾的是,出于市场竞争等的需要,有些媒体盲目追求刺激,在标题制作等方面极尽夸张之能事。
因此,对因心怀暴戾之气而做出错误举动的社会成员,如果单从道义的角度去谴责他们,同样是粗暴而简单的。化解社会的暴戾之气,不是凭一己之力就能做到的。
从宏观来说,对我们这样一个身处转型期的国家,社会矛盾也处于凸显期,要减少社会的暴戾之气,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公正健全的法制体系。很显然,一个正在变迁的社会,仅靠传统道德的约束是不够的;要通过公共财政有效地调节贫富分化,建立有效的机制来监督约束公权部门权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驱散人们心中的暴戾之气的阴霾。同时,媒体要致力于客观的传播新闻事实,真实的还原我们的社会环境,引导普罗大众去追求真善美,而不要恶意炒作,通过选择性的夸大字眼来消费人们的暴戾、猎奇心理。
从微观来说,在一个生活节奏如此之快、压力如此之大的时代,每个人身上都有或隐或显的戾气,如何将其化解于无形?不妨将视线暂时离开纷繁复杂的电视、电脑屏幕,花更过的时间来读书,“一日三省吾身”,从而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的世界观、人生观。
从社会到个人,如果都能化戾气为祥和,“戾气之门”自然就会关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