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一男子在卫生间内安装摄像头,偷窥与自己合租一套住房的女同事。受害人发现后报警,经警方调解该男子愿意赔偿6000元人民币。
5月23日中午,柳州一女青年阿珠(化名)在自己住处上厕所时,无意中发现墙角架子上一个有小孔的洗发水瓶子,阿珠检查该瓶子发现,瓶子是空的,内装微型摄像探头,瓶身还连接有细小电线至墙上。
发现被偷窥隐私的阿珠气愤不已,认为与自己合租同住的同事阿华有极大的嫌疑。阿珠随即打电话将此事及自己的推测告诉男友,半小时后,其男友赶到阿珠住处,一同敲开了阿华的房门。
面对手持洗发水瓶子和摄像头的阿珠,阿华承认摄像头是为了偷看阿珠而专门放在卫生间里的,并向阿珠道歉。阿珠的男友则打电话报警。柳州市鱼峰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调查事件全部经过,阿华如实向 警方承认自己在厕所安装摄像头的不轨行为。警方调取微型摄像头所拍摄的相片,发现里面有阿珠在厕所里的两张正面相片。
警方调查获悉,阿华和阿珠同为一家公司的员工,双方共同租住柳州市燎原路一套居民房,双方都有同居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平时里大家相互帮助,相互照顾,关系很好。当民警问阿华为什么要偷窥时,阿华称是因为“女朋友出差了,太想她了”。
民警对阿华进行严厉批评。经调解,阿华对自己的无良行为伤害到阿珠感到非常后悔,表示愿意赔偿6000元。调解结束后,阿珠和其男友表示,将考虑搬出去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