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后转院到天津才确诊
小爽的爷爷快成白血病专家了
使用“电子病例”是必然趋势
在相当多的医患纠纷中,病历是司法举证的关键,它决定着一旦治疗出现意外,双方特别是医院方面责任的轻重与大小;因此,病历在解决医患纠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真伪成为举证的焦点。
然而,这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纠结所在:现代社会,人类能上天入地,知晓古往今来,但却对一个人命关天的小小病历,难辨真伪,这真是讽刺与悲哀!
病历真假难辨吗?这是不可能的事!问题出在哪里呢?
在人为的“操作”过程中,病历的确有真假两种;然而,客观事实只能有一个。因此,病历的真与假,其本质就是事实的黑与白。在治病救人的医疗过程中
,颠倒黑白,就是草菅人命。
还给病历以“清白”,因为它关系着社会的公正、患者的尊严。
卢方晨是个职业摄影师,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五彩斑斓。然而几年前,他却经历了黑色的一天:他的女儿,一个身患白血病的13岁少女,在医院住了9个月,未能及时确诊是哪种类型的白血病,因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天使般地离开了人间。
院方没有白血病“分型”设备,也不告知患方,只是含糊地按常规病例治疗;而更让“天使”不能瞑目的是,医院方面随后向法院提供的病例,却和家长当时拿到的病例,存在19处不同……
2009年12月 吉林省通化市
眼前这个中年汉子在东北凛冽的严冬里依然留着光头,通过交谈了解到那是他女儿卢学爽化疗时,为了安慰脱发的女儿,他剃光了头发并和小爽(昵称)约定;“爸爸陪着你,等你病好了,爸爸再留头发。”如今这个约定却成了他们父女无法完成的生死之约。
由于医院没有及时确诊,本来有望治愈的小爽不幸殒命。医院为逃避责任,大肆修改病例。
为给孩子讨个说法,卢方晨3年来一直在不停地奔走上告。卢方晨愤怒地说,发生医疗纠纷后篡改伪造病历逃避责任是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我不光是要为自己维权,现在就是赔偿我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我才华横溢的女儿,我要通过这件事为全国医疗纠纷面临病历之痛的患者维权。
真假病例19处不同
4年多以前,小爽因白血病住进了通化市人民医院。在医治的过程中,医院舍弃了对白血病分型这一前提条件,对孩子进行化疗。本来通过B型治疗方案可治愈的孩子,因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而殒命。为给孩子讨一个说法,孩子的父亲将通化市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庭审的过程中,院方向法庭呈上了另一个版本的病例,内容和孩子出院时复印的病例有19处不一致。
面对两份不同的病历,医院的医务科长说;“我们医院在归档前,病历需要整理,所以才有修改的地方。”
“这样原件与伪造件一目了然的比对,医院还不承认是篡改病历,那什么样的行为才属于‘篡改’病历?面对这样明显的假病历,为什么有人不顾法律明文规定,一再逼迫我们反复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用伪造的证据能鉴定出真实的结论吗?案件已经拖3年了,还要拖到什么时候?”
卢方晨悲愤地问了一连串为什么……
少女的父亲名叫卢方晨,记者采访时,他满眼含悲地向记者讲述了女儿小爽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住院至病逝的过程。
2005年夏天,小爽身体乏力面色苍白,身体觉得不适,卢方晨和家人把小爽领到通化市人民医院去做全面检查。检查完后医生告诉卢方晨,小爽得了白血病,一家人都被吓得乱了方寸,当时除了每天祈祷奇迹降临,就是想尽一切办法筹集支付小爽在住院期间的巨额医疗费用。借遍亲友之后,卢方晨就开始变卖家当,可这点钱对于女儿的治疗只是杯水车薪。于是,卢方晨又在报纸上打了广告卖房子。在通化市人民医院治疗9个月时间后,孩子病情复发转院到天津血液研究所,经天津血液研究所化验才知道孩子得的是“B型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而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什么都无法换回卢方晨才华横溢女儿鲜活的生命,她去到天国那个没有忧愁的地方。
“分型”是治疗前提
院方一再错过时机
孩子入院之初,卢方晨并不知道通化市人民医院只能诊断出白血病却不能分型,更不知道,分型是治疗的前提。据卢方晨讲,他在和天津血液专家的交谈中得知,如果当初采用B型方案治疗,女儿4至6个月就有可能治愈。这让卢方晨无法平静:他查阅相关资料得知,分型治疗这是全国白血病会议上制定的治疗方案,小爽的主治医生怎么会不知道?
卢家第一次知道“鞘注”这个词是在小爽入院不到20天的时候,是该院一位有责任心的医生向愁容满面小爽的爷爷卢元惠询问小爽做没做鞘注,并且强调鞘注是预防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的重要措施。于是,卢方晨的老父亲开始追着主治医生,要求给孩子做鞘注。
经查阅全国血液病学术会议上讨论通过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疗建议》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诊断及分型,免疫分型,分为T、B两大系列。髄外白血病预防性治疗,“髓外白血病预防性治疗:三联鞘注于诱导治疗的第1天起仅用Ara-C+Dex,此后第8、15、22天用三联,诱导期间共4次。”(“鞘注”是通过腰穿直接将药物注入脑脊液中,不经过血脑屏障,从而提高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这是化疗第一天就应该做出的常识性方案,在卢方晨父子的要求下,医院在小爽化疗的第46天才给做上鞘注。可一切都晚了,已经过了预防治疗期。由于医院严重违反治疗方案,从错误治疗第一天就注定了小爽死亡的命运。卢方晨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在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折磨中耗尽生命!于是,卢方晨认为,没分型对症治疗和没按规范做鞘注预防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是导致女儿死亡的真正原因。他要为女儿讨回公道,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
两个不同版本
医院称修改病历是“整理”
2007年7月11日8时30分,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江西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在庭审中证实,因为当时没有设备,通化市人民医院不能做B、T分型。院方当庭出示了小爽的病历。然而,卢方晨也出示了一份与院方不同的病历,指出院方为推托责任,涂改、伪造了病历。
卢方晨出示的病历是在女儿转院前,也就是住院9个月后于2006年4月份复印的病案记录。这一份病历与院方的存在19处不同。对此院方在法庭上辩称:卢方晨提交的病历是没有经过整理的,是归档之前的病历。对于他们手中病历的修改只是“整理”,不是实质性改动。而卢方晨认为院方“整理”的病历已经不能真实客观反映治疗过程,经院方整理的“较好”变成“不好”、“小”变成“大”、“1”变成“2”,所谓的“整理”是一目了然的涂改、伪造,其目的已不言而明。他还提出其中的疑点:1.被告伪造、涂改、销毁的病历,大部分是在2005年7月19日~2005年8月份的病历。我们复印的病历原件时间是2006年4月。这时病历没有伪造、涂改、销毁,而在2007年6月18日律师复印的病例却有十几处伪造、涂改、销毁。这是明显因医疗纠纷后为了逃避责任掩盖过错而伪造、涂改、销毁病历。2.主治医生从没向患者家属说过因血相低不能做鞘注,病历原件也没有这样的文字。医疗纠纷发生后,院方出示的病历却多次出现“血相低不能做鞘注”的字样。这更证明了医生伪造、篡改病历。因为没有在预防期做鞘注,所以才伪造不能做鞘注的理由。
可卢家用什么办法掌握了原始病历的复印件?卢方晨告诉我们,是她女儿在通化市人民医院血液科没有得到对症治疗,病情复发转院时,一位亲属要求院方复印病历带给上级医院做参考时复印了少部分病历,可就是这一小部分病历就比对出19处差异。
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来到这家曾发生轰动全国的“通化串子案”的通化市人民医院,在医务处,接待记者的医务科长还是以整理为由否认篡改伪造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