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长寿金为何一定要银行划账,而不能干脆发放现金呢?目前七旬老人长寿金申请登记仍在进行中,有老人为办理程序有些微词(详见本报6月10日a18版《办理长寿金难题多 老人建言直接发钱》),为此,广州市老龄办于16日上午作出书面回应,为长者们解惑。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广州市从2011年7月1日起,将发放长者长寿保健金的对象扩大到7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长者和由驻穗部队服务管理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同时提高现行8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标准。自2011年5月20日起至6月30日,70-79周岁长者可由本人或者委托亲属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申领长者长寿保健金。
在进行申请登记中,由于需要长者自行提供划拨长寿金的银行存折账号,长者因此遇到银 行开户上的疑惑,甚至有个别市民提出“直接发钱”的建议,市老龄办就此作出回应。
为何不能直接发钱?据市老龄办解释,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更便于长者领取长寿保健金。通过银行转账,将每月长者长寿保健金直接划入长者指定账户,避免长者每月来回居(村)委会以现金形式领取长寿保健金,即方便长者,又节约行政成本、保证资金安全。因此,不宜以现金形式长期发放长者长寿保健金。
另外,银行要求新开户缴交10元开卡费并非专门针对长者长寿保健金账户。据市老龄办了解,大多数长者都有上述5家银行之一的活期存折,不需要新开账户。对于个别长者没有上述5家银行之一的存折,新开户时需要交10元开卡费的问题,是银行对新开卡的统一收费,并非专门针对长者长寿保健金账户收取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