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深圳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工作大会上获悉,今后,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所占比例将不低于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40%,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将不低于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
深圳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在会议上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和房源供给,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总量上应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城市更新项目应配建其批准住宅建筑面积5%-20%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会议介绍说,深圳全市共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25.9万套,户籍人口住房自有率达76%,人均居住面积26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 100%。但鉴于深圳是座移民城市,890多万常住人口中仅有户籍人口不到300万,在一定时期内,深圳的保障性住房供需矛 盾仍将比较突出。
会议要求,要积极拓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渠道和方式,积极探索扩展保障性住房房源与处理非法房地产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结合,通过新增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城市更新改造、用地功能调整、收购没收非法房地产等多种方式,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房源供给。
据悉,“十一五”期间,深圳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70万平方米。实际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总建筑面积1252.39万平方米。五年计划安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相当于深圳过去30年已建成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总量的65%。
目前,深圳正逐步将住房保障对象从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从户籍人群扩大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人群,特别是将对深圳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广大人才作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