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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齐抓共管保障性住房建设
□逐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完善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制度
1 齐抓共管保障性住房建设
【新闻背景】
3月16日,郑州第二批实物配租廉租房入住仪式在兴华南街与长江路交叉口南侧的宏鑫花园小区举行,51岁的杜新慧女士在接过房门钥匙的一刹那失声痛哭,她说,一家三口此前一直在城中村租房住,挤在一套30平方米、又黑又破的小房子里。现在能住进70平方米的新房,每月租金还不到30元钱,感觉像做梦一样。
记者在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内看到,新居都已经统一装修过,马桶、水池、橱柜等一应俱全,入住家庭只需搬过来几件简单家具就能入住。郑州市第二批实物配租廉租房共415套,下一步,郑州市廉租办将向其他395户“双困”家庭发放廉租房钥匙。
长期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特别是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河南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科学部署、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海勤对记者说,目前,河南省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基本实现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向低收入家庭的覆盖,廉租住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进一步规范,并逐步实现与廉租住房政策相衔接;城市和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铺开,相关政策措施日臻完善;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民工集体宿舍、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住房政策正在积极进行研究和试点,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委员点评】
王辉(河南省政协委员):量化保障性住房基数以平抑房价,各级政府应根据地方经济和人口量化保障性住房基数,并限期完成,从而平抑房价,惠及民生。政府在下达每年的房地产开发计划中,应采取系统化措施,保证至少有5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可以将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达标与否,列为地方领导考核指标,甚至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量低于一定比例的官员“一票否决”。
2 逐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新闻背景】
近年来河南省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一是严格建设标准。限定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二是严格控制供应范围。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和购买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并严格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在上市交易时,实行政府优先回购政策。三是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管理,严禁将划拨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挪作他用。控制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禁止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单位搞集资合作建房。四是确保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整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 障对象相衔接,使其成为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条件、享受社会公共资源分配和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委员点评】
焦世忠(河南省政协委员):通过立法来落实和实施各项住房保障措施,迫在眉睫。应尽快制定住房保障法规,内容包括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住房保障的对象、标准及实施方式,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和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与管理,建立严格的住房保障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机构应提前介入,参与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各重要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房源的分配、房屋的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各环节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杜绝在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中的腐败违法行为。
3 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新闻背景】
截至2010年4月,河南全省累计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5.82万户,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4.04万户,实物配租及租金核减1.78万户。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比2007年底增加了22.42万户,是2007年保障户数的7.18倍。其中,实物配租户数比2007年增加了1.66万户,是2007 年的3.07倍。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平均面积标准,由2007年人均8平方米以下实施保障,提高到目前人均13至16平方米以下均实施保障;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已从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今年4月,全省累计竣工经济适用住房3419.97万平方米,37.74万套,累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324.57亿元。其中,2009年当年竣工经济适用住房321.6万平方米、4.1万套,累计完成投资54.3亿元,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惠及城市低收入人数达13万人左右。
【委员点评】
韩冠先(河南省政协委员):应制定人均住宅标准。住房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而土地是人民赖以生存的稀有品。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均土地资源很少的国家,住房应该以满足人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为根本目的,不能像一般国家和地区那样无限度地提高人均住宅面积和住宅套数。应当制定一个适当的人均住宅标准,严格控制户均住宅套数和人均住宅面积,以保护耕地面积和城市公共用地面积。
4 完善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制度
【新闻背景】
为加快推进河南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探索符合河南省实际的廉租住房产权管理和产权处置模式,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和规范产权处置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购买或承租所分配的廉租住房,购买价格在成本价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幅度优惠的政策。目前河南省已确定郑州、洛阳、新乡、安阳、商丘、许昌等6地市为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城市,要求今年制定出台办法,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委员点评】
卢一博(河南省政协委员):我国可借鉴香港“公屋”政策,实施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大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应进一步放宽,并实行年审制度,建立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