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抢高铁”成为一时热词。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围绕高铁走线、设站出现“争路现象”。湖南邵阳十万群众高喊“争不到高铁,书记市长下课”,河南两个相邻市县唇枪舌剑争夺高铁立项……而在民意压力下,地方领导干部也“蛮拼的”,调动各种资源,四处奔走斡旋,试图让高铁在当地落户。
对于一些城镇而言,通了高铁,就成了“项链上的珍珠”;没有高铁,就是“项链旁边的石头”。公众和地方政府,正是看到了高铁对经济社会发展巨大的带动作用,才会在这个问题上上下呼应,形成合力。这样的热情可以理解,这样的干劲也值得点赞,当然,前提是要不违法、不违规,不搞暗箱操作、利益交换的那一套。
高铁资源毕竟有限,一条高铁如何走线设站,应该有科学规划,不可能只要是呼声高、关系强,就不顾高铁自身的合理性,这个也是必须看到的客观事实。现实中,为了“抢高铁”,也确实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地方通过各种关系“争取”到高铁站,结果离中心城市太远,让高铁变成了“慢铁”,多赢变成了多输;再比如,在抢高铁的过程中,相邻县市“反目成仇”,从民间到官方都产生对立情绪,同样也不利于协调发展。
高铁不仅仅是带来游客、带走特产,如果只是从人流物流的角度理解,那不是重视高铁,而是看轻了高铁。经济基础怎样,产业格局如何,直接决定了高铁效应能不能最大化。而从简政放权到文化建设,投资环境的改变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又怎能单单指望一条运能有限的铁道?只有把高铁放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中去考量,才不至于头脑发热甚至买椟还珠。否则,即便抢到了高铁,也不过是成为列车时刻表上的一个符号而已。
所以,对于高铁建设的决策,既要重视民意,也要保持定力。面对“抢高铁”的呼声,地方领导需要更科学地看待高铁选址,不能由“外行”“社会活动家”说了算,更不能“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
这样的决策定力,体现在高铁的上马,也体现在一些项目的下马。PX项目、垃圾焚烧项目在多地激起反对之声,上海曾想上马磁悬浮项目也曾遭遇民意狙击……这里既有利益博弈的问题,也有工作方法方式问题,一旦失去了主心骨、定盘星,无法做出合理论证、科学判断,决策就很可能漂移,要么“一闹就上”,要么“一闹就停”。不管是“上项目”或者“下工程”,抑或是更多的决策和部署,只有回归理性、回归民生,在制度框架下合理公平地解决,才算是遵循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原则。长远来看,也只有这样的决策,才能得到更多信任、更多支持。
面对民意压力,决策该何去何从?这道时代的考题,是每一位决策制定者必然接受的挑战。在“争路现象”中,有地方政府与当地民意的互动共鸣,但也有百姓致富、地方发展之诉求与国家高铁整体规划之间的矛盾。在下马项目中,我们看到“邻避效应”对地方决策的干扰,但也看到了环保、安全诉求与地方发展大局的冲突。好的决策,只能是局部与全局、短期与长期、可能与现实的平衡点。做到这一点,决策者需要的是长远的目光、全局的胸襟和历史的耐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