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别桥镇的一只猫被老鼠夹子夹住了前爪,当地消防队员接到报警后驱车20公里赶到现场,用钳子钳断了老鼠夹子的铁丝。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人说这是对资源的浪费,有人认为救助动物是对生命的尊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今灭火早已不是消防队的“主业”,各种各样的救援、救助接近火灾扑救数量的三倍。(1月23日人民网)
猫该不该救,这不用多问,是必须的,一只普通的猫可能值不了多少钱,但生命是无价的,应当得到尊重。那么是不是非要消防官兵去救?笔者以为,由5名消防员驱车20公里去救,显然有点不值了。
首先,救猫不是消防的主业,让消防队员救猫,这是典型的“杀鸡用牛刀”,也是“不务正业”,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精力用错了地方。“用老虎钳将老鼠夹子钳断”,对于这种普通民众都能做得到的事,确实不应该麻烦消防队员,毕竟消防队员的主要工作还是防火救灾。而且消防部门的救灾设备、财力等也是有限的,如果这些救猫、开锁等杂七杂八的小事都要消防队员去做,那么势必会浪费公共资源。
其次,目前我国的消防资源还是十分紧张的,让有限的资源用到不该用的地方,也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车等抢险、救火特种设备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消防队员开消防车去救猫,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也违反了消防法规。如果有限的消防资源被随便挪用,假如这边消防队员去救小猫了,那边突然失火,就有可能耽误救火大事,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作为消防队来说,究竟是猫重要,还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重要,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另外,救援动物除了消耗资源外,还会牵扯很大的精力、甚至为消防队员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消防员高大威猛,无惧危险,冲在救火救灾一线,给民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现在的消防队却整天奔波于救小动物、高空取物以及一些规模很小的起火求助等“日常业务”,显然是不合适的。公共资源不是唐僧肉,更不是猫狗们的救生衣,保护神,而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设施,浪费公共资源,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伤害,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不负责任。
猫该不该救,这不是猫的问题,是人的问题。猫应该救,但不应该是消防战士去救。我们的社区、街道完全可以成立一些类似于志愿者服务的组织,来解决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的棘手小事,而把消防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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