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曝光的两件事情引起广泛关注。在河南林州,一个民警疑似酗酒后突然抢走路人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造成重伤。而在鹿邑县,一名副县长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口无遮拦,雷语不断,“你就是屁”等骂声不绝于耳。
在群众的强烈谴责中,摔婴民警17日已被依法刑拘,而此时,距孩子被摔已经蹉跎了一个多月;那个“发飙”副县长据说也会因“言语不当”受到处理。面对这样的结果,人们心里依然难以平静。不管是“酒 后失德”,还是“冲动失语”,从中折射出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很值得我们警思。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踏实有力地开展,各地各部门都在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面对警察涉嫌酗酒伤人的恶性事件,林州市有关部门却只关了当事人15天禁闭,之后让其班照上、警服照穿,如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怎能让群众看到秉公执法的决心?面对孩子的伤痛、群众的反映,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却不闻不问、顾左右而言他,告诉记者“我不知道,你别问我,去问别人”,直到媒体广为报道,才“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这是不是一种无视群众疾苦和呼声的官僚主义态度?至于那位副县长,已经用言语、腔调给自己画了像。看看视频记录,“刘政(原县长)签字等于零”、“找谁都无所谓”、“整个鹿邑县没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县长”……令人哭笑不得的狂妄语气中,哪里有半点人民公仆的味道?
不只是对群众的冷漠,还有对法治的漠视。民警摔婴,是执法者犯法,必须依法追究刑责,理应迅速查清事实、严惩不贷,如果仅仅关个禁闭、略施薄惩,法律的权威何在?而鹿邑的那个副县长,执行公务时酒气熏天,与别人发生争吵后竟然大发官威,口口声声称别人“法盲”,对与自己争执的人,却当场命令派出所人员“搞他们”,最终将对方拘留10天。这种霸道做派,到底谁是“法盲”,不是已经清清楚楚了吗?
中央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然而,像林州处理涉事民警、鹿邑副县长“发飙”这样以内部惩戒取代司法程序、用“土霸王”作风以权压法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更是“久病不觉”,成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拦路虎”。一旦心里不信法、办事不依法、处置不循法,干部手中的权力就会不受约束,变得无法无天、恣意妄为,这方面的教训数不胜数,值得高度重视。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央一再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力求实效。发生在林州和鹿邑的这两起事件,提供了反面典型。这再一次说明,一些人并未把群众放在心上,也没把作风顽疾当回事,患上了对上不以为然、对下无动于衷、对法漠然置之的“冷漠症”。如果任其泛滥发展,只会让群众寒心,让活动效果大打折扣,使党和政府损伤公信力。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对此类“四风”问题,不能蜻蜓点水、点到即止,就得用思想、法律、制度的“三昧真火”来“拉杂摧烧之”。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排毒去病,以凤凰涅槃的改造实现自我净化,才能真正扶正祛邪,在作风上面貌一新,交出人民满意的教育实践活动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