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最可笑的一件事,是有人嫌选美选出来的美人丑,或者不够美。最近有项选美赛事,各区域前三名陆续出炉了,很多人和媒体起哄,直斥胜出者“惊悚”、“颠覆大众审美观”。更有趣的是某司法部门的机关报居然请来“知心姐姐”,给不满“选丑”的读者写了一公开信,劝人家树立正确的美丑观。
其实,从本质上说,选美就是一种商业噱头,而非奥运会那样的赛事,讲什么“费厄泼赖”。在体育赛场上,选手比的是速度 、力量与动作准确性,是可以量化的,因而是客观的,自然是公平的。但把一群女人拿来进行比较鉴别,所谓美丑,不过是男权社会趣味的投射,而非所谓美艳程度的排序。在这里,标准与价值观是冲突的,比如我们挂在嘴边的是“人美,心灵更美”,但选美大赛却要选手穿上“三点式”,实际上“心灵美”不算数了。
很有可能,很多人把选美当成“公共事件”了,理由是它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所以事关“公信”。这实在是天大的误会。打个比方,有人上“非诚勿扰”相亲,难道那人恋爱结婚就是公共事件了?选美大赛向来是谁操办,谁受益,至少在利益上跟公众没有丝毫关系。从总体意义来说,也超不出商业小圈子,基本上可以被界定为一种私人事务。
从商业上看,选美是一对需求与供给的组合,需求不是普通消费者的需要,而是一群商人的需求,他们需要美女供内部消费,或者用于某种工具性目的;供给当然也是一群商人的事。两群人组成一个选美小圈子,结果是需求与供给合流,全部在内部解决。至于选手,本是一些局外人,抱着“我拿青春赌明天”的心理,掺和进去,冀有所得。所谓大赛不是比赛,而是价值交换,跟大众审美观没太大关系。
选美,中国历史上就有,其实也找不出一个由着大众趣味的“审美标准”。皇帝选秀,选进宫的按理应该都是绝色,其实不然。光绪皇帝办过选秀,最后把慈禧的侄女选为皇后,从照片看,皇后相貌平平。再如朱元璋做了皇帝,按说有条件选个美人“母仪天下”,但满意的就是“马大脚”。宫中选秀,时常就是政治交易。现代选美,做些交易,结果可能不合大众胃口,但也可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一场选美,有人赚了钱,有人抱得美人归,都是很私人的事。就算由媒体全程直播,过程大可以公开,结果却在密室达成。更多的时候,公开部分不过是几张美人照。其实在传媒发达的今天,谁还缺那么几张美人图?由此推论,大众是彻底的选美局外人,与其心里上火,不如给女眷和朋友的孩子一个忠告,叫她们超然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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