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布公告明确,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该公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也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6月25日《时代商报》)
1元,一块硬币或纸币,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微观概念。“1元以下归零”,核心作用在于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 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常常会明显增高。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衍生作用则是能够适量减轻纳税人负担。其实,征收成本最终还是由纳税人买单。“1元以下归零”,公众宁愿相信,这是一个减税减负的“量变”,终究会引发减税减负的“质变”。所谓,一元量变,多元质变。
1元其实“很纠结”。去年12月8日,北京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陆坤表示,年终奖存在临界点问题。年终奖多发一元钱,个人所得税可能就要多缴一千多元钱。年终奖“一元纠结”源于个税“一元化”。去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个税免征额“量变”,个税品质“质变”;个税税率“量变”,公民权利“质变”。在看到进步意义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之处,就目前来看,个税改革锁定于免征额与税率之上,很单一,个税改革应该破除“一元化”格局,踏上“多元化”征程。
中国正进入“微经济时代”。对微经济的研究与探讨已经启动——“微经济”概念的进一步明确:除了是像中小微企业这样的实体经济外,还有柴米油盐价格之类的民生“微体现”。如果说,中小微企业是一种“生产”,那么,民生“微体现”则是一种“消费”。生产与消费才构成“经济”。林道藩的“10元能买啥”是一个标志,让微经济与微民生引入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且,微中见博,微经济中的民生水平成为社会共同的追问。与微经济匹配的当有“微税收”的概念与内涵,“1元归零”将开启“微税收时代”。
税收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微税收时代”,就是从微观角度来认识与理解税收的杠杆作用,从微小税收征收变化来启发宏观税收政策,从具体税种税率的调整体现税收政策的“藏富于民,还富于民”。“涓涓细流,汇成江河。”获得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菲尔普斯主要成就之一,就是从不完全信息与心理预期出发,为宏观经济关系提供了一个严谨的微观分析基础。细节决定胜败,微观体现宏观。公众期待着“微税收时代”带来税收痛苦指数的下降,带来民生幸福指数的上升,带来税收品质的提高,带来税收杠杆的“四两拨千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