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中暴露出的诸如“价高质次”、“专供特配机型”等问题颇为公众诟病。特别是临近年末,有关“年底突击花钱”的传闻更是频频见诸媒体,使得如何为政府采购构筑“防火墙”的话题再度升温。(12月16日《光明日报》)
这些天,政府采购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从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花费6247元,购买一个市价仅售300元的128M打印机内存条,到海口一家空壳公司击败众 多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再到某省文化厅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咄咄怪事层出不穷,让人拍案称奇之余,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给政府采购贴上了“买贵不买对”的标签?
诚然,让”阳光采购”蒙上阴影的因素是多种的。一方面,定多少花多少,花不完来年扣预算编制的“基数预算”制度,是滋生“采购腐败”的一个直接原因。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在责任心与小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的角逐中,往往是后者获胜。当采购由手段异化成为目的,纳税人大把的辛苦钱自然就被打了水漂,成了“冤大头”。
在制度和人性歪曲背后,我们还应该看到,政府采购之所以病情频发,其病灶主要还在于监管的缺位、问责的不力。缺少了公开透明这道“防火墙”,才成就了“天价U盘”、“天价电脑”、“天价修车”的“传奇”。脱离在公众视线范围之外的采购暗箱操作不仅让公款花得冤枉,更增加了公众的不满和猜疑。
当前,针对政府采购中屡屡出现的违规失范行为,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公开透明操作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这不能不说是体制改革的一个成效,是政治文明的某种进步。同时,政府纠错意识的觉醒,让公众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然而,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是,要完全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开透明要全公开不要“半公开”。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公布一小部分保留一大部分,或者罗列一堆干枯的数据,让公众看得似懂非懂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之举;其次,公开透明要“长寿”不要“短命”。心血来潮,在风头上搞临时突击式的公开透明,只会赢得“作秀”的骂名,只有像四川白庙乡长期“裸晒”账本才能真正树立权威,赢得民心;另外,公开透明不能一“裸”了之。积极接受各方监督,吸纳各界建议,使得公共资源在有限范围内实现最优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完善体制机制,才是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初衷和题中之义。
政府采购中的种种弊病沉疴已久,不可能一蹴而就加以解决。然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相信在公开透明的背景下,运用更精细的制度设计,采用更规范的操作流程,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问责权落到实处,一定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公共资源,消除政府采购中的种种弊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