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李先生称,近日他在居住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块猪肉,放在家里半夜发出蓝光。对此,出售该猪肉的摊贩称其所售肉都是从正规屠宰场批发而来,且都已检疫合格。检疫部门称发光猪肉很可能是生猪在饲养环节即被喂食过含磷过量的饲料,也可能是感染了荧光菌。(12月12日《新京报》)
猪肉半夜发蓝光,不但瘆人,也少见少闻。对于超出常人所知范围内的离奇事,公众第一反应是认为猪肉质量出了问题。但追溯而去,猪肉是从正 规市场而来,而且检疫部门都盖了大章,证明猪肉是合格的。
但检疫合格的说辞并不能消除消费者对猪肉质量的怀疑,毕竟猪肉发光很稀奇,猪肉安全不安全又关系着身体健康,马虎不得。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公众健康和权益,但不能指望公众自行检验食品的安全。食品检测和鉴定是个技术活,专业活,普通老百姓没能力、没技术来鉴定所买食品到底安全卫生与否。所以政府才设立了专门的检测和监管机构,给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把大门”。
但面对顾客这块“荧光猪肉”,工商部门和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却大打太极,不是说不知道原因,就是称原因“可能是什么什么”,模棱两可,云山雾罩,让人莫衷一是,没有解疑反倒增加了疑惑。
对于所有的问题,不是说政府部门必须都要了解和清楚,问题是,“荧光猪肉”虽然不普遍,但全国多地,如北京、上海、沈阳、武汉、长沙先后都有市民买到了“荧光猪肉”。而且最早发现“荧光猪肉”的时间早在2007年。“荧光猪肉”这么早,在这么多地方出现了,相关的检疫和监管部门不会不知情,但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进行过认真调查和科学研究了吗,弄清楚原因了吗?显然没有。如果有,就不会一问三不知,自顾猜测原由,露出比消费者还疑惑不解的样子了。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公众有疑问,有关部门就有责任和义务来回答,解疑释惑。但公众期盼的是听到权威、科学的声音,而不是模棱两可的猜测声。“荧光猪肉”的可怕之处不是它装神弄鬼地“吓唬”人,而是它在安全卫生方面有极大的隐患。“荧光猪肉”虽然可怕,但相关的检验检疫和监管的不足和缺失更可怕。而这类不足和缺失,较之有毒食品本身的危害更大,“地沟油”即是明证。但可惜的是,研究不透彻,监管有漏洞,是当前食品领域的最大顽疾。
一片“荧光猪肉”映衬出食品检疫的不足,一头“夜光猪”照到了监管的漏洞。“荧光猪肉”已然“为害”市场,相关部门应该立即展开研究,弄清原因,加强检疫,严格监管,尽快补上检测和监管的短板,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而不是看着“夜光猪”不知所措,夹着“荧光猪肉”不知该不该下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