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贵州遵义市民陈晓晨发现一位名叫“真心寻缘2082518513”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信息:“史上最贵的公交车费。12月5日晚19时04分,我乘坐10路车,亲眼见史上最贵的公交车费,4个人30元车费,其中还有50多岁的一位妇女,带一小孩,其他3人拿行李出门打工,总共重量不到成人的重量,驾驶员、监票员非要30元才能上车。别人是在赶火车。”很快,20时53分,“真心寻缘208251851 3”又发了一条微博,写到“没办法,只好投币30元上车,全车人愤怒了,马上投诉,现在也没回复结果。这车是遵义公交公司10路车,忠庄—九节潍,车号11004,请朋友们关注。”(12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根据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显然,收取30元,违背这一规定。媒体一曝光,处罚就跟进,几成惯例。所以,我们无需关心,我所关心的是:对非农民工,公交车是否也会如此收费?
我想不会。为什么?因为在很多人的潜意识中,农民工就是老实好欺负的代名词。因为他们老实、好欺负,所以才敢对他们随意收费,而农民工也“愿意”掏钱。而我的疑惑则在于:农民工为何屈服于他人的势利?他们为何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被侵犯?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公交司机和农民工,都患上了社会共犯的一种病,那就是“欺下媚上”软骨病。这种软骨病直接表现为,对自己的权利不知,对别人的权利不尊。于是,高高在上者愈加高高在上,表现为随意对别人恶意轻慢;低三下四者,也只有对轻慢自己者唯唯诺诺的份。
一个人,漠视农民工的苦难已经够狠毒,如果还胆敢漠视他们的权利和尊严,这正常吗?而一个社会,没有了平等意识,有地只是级差观念,这正常吗?理论上讲,一个人不管地位高低,只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活着,即便艰难,即便卑微,也一样顶天立地。但一个人如果自比扶不起的阿斗,还如何让别人瞧得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是鲁迅当年对国人的一种无奈,同情和愤怒,可现在,我们该同情谁,又愤怒于谁?这到底是谁的不幸?谁的悲哀?
公交车收费乱象给我们画出了这幅功利的世相图景,让我们看到了贫富分化的严重性。物质上的贫富分化是社会的原因,可以改变,可怕的是其所造成的人们心灵上的贫富分化。这种贫富分化必然会导致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在隐忍中逐步丧失自我自尊。一个人一旦敢于肆无忌惮冒犯别人,伤害别人的权利,而“别人”也竟然毫不自知,这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