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在接受采访时称,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 一来,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人民日报》11月11日)
不可否认,随着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经费得到了根本性保障,重点校、重点班等诸多违规办学行为被明令禁止,再加上持续多年的监督检查,曾经蔚然成风的、公然的教育乱收费现象确实得到了遏制。
然而,尽管明目张胆的教育乱收费少了,但暗渡陈仓的“被自愿”却多了起来。这里所说的“被自愿”,指的是一些学校打着“家长自愿”的旗号,向学生家长收取 相关费用的行为。由于学校“挟孩子以令家长”,家长们面对学校的倡议,只能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乖乖掏腰包。可以毫不夸张地讲,现如今,“被自愿”式收费几乎延伸到了过去教育乱收费存在的所有环节,譬如择校费被“自愿捐资助学”所取代,牛奶费、服装费、资料费被“自愿接受服务”所取代等。
既然“被自愿”继承了教育乱收费的“衣钵”,成为教育乱收费的“升级版”,又怎能说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了解决呢?
那么,为何会有那么多学校热衷于让家长“自愿”掏钱呢?为了牟利当然是首要原因,但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学校扛着“家长自愿”的招牌乱收钱,上面查下来,就以此为掩护,逃避惩罚。显然,要想消灭教育收费中的“被自愿”,首先是要“禁”,就是要对学校发出的所有“自愿交费”倡议,一律予以禁止。其次是“罚”,对于被查获的违规者,不管理由多充分,一律视作乱收费给予严厉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不留余地,让“被自愿”无处藏身。
教育乱收费绝不是“纸老虎”,在利益驱动下,有人会让它不断变着花样去掏学生家长的口袋。一种以前司空见惯的乱收费方式被打倒了,并不代表着教育乱收费就消亡了。只有某一天,学生家长们发自内心地说教育乱收费没了,那教育乱收费才算真正寿终正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