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执法还是敛财,是享受渔趣还是垂涎鱼肉。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州一男子新买面包车被遭钓鱼执法。当事人求情时,车管所工作人员破口大骂:“你是不是傻的,你这几天有没有看报纸啊,钓鱼你懂不懂?”(《武汉晚报》10月25日)
河南小伙孙中界手上的伤口还在刺痛,内心的伤口还在滴血,广东男子段先锋3万元的处罚通知就已发出。钓鱼,钓鱼,还是钓鱼。所不同的是,这一技术含量颇高的“行政执法”手段在“执法”部门嘴里,已经由上海遮遮掩掩的避而不谈,变为了广州公然的破口大骂而出。
“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郭沫若)。可怕就可怕在这里,明知道运用“钓鱼”这一阴险的手段,是 以死灭善良人的良心为代价的;明知道报纸上天天的报道都是在强烈的“抨击”这一行为的,居然还敢对被“钓鱼”者如此的破口大骂,真的是对广州这些执法者的“勇气”和“底气”感到不寒而栗。
为了能够上到被“钓鱼”者的车子,“钓鱼”者往往采用的是利用普通人善心的借口,如有急事,肚子疼,甚至还有过说是去赶着给地震灾区捐款的。而能被这些借口所打动的,则是心底驻存着善良、温情的人。“钓鱼”式执法打击的,不是黑车,是普通人心底的那一分善良,并且是以数万元肮脏的罚款进行着毁灭式的打击。记者采访上海黑车案中被“钓鱼”者孙中界时问:“下次开车再碰到有人遇到困难求助拦车,还会停车吗?”,得到的回答是长久的沉默。
现实生活中,真正喜好钓鱼的人都会告诉你这样一个道理,钓鱼享受的是一种渔趣,而非对鱼肉的获取。在一条明知钓不着什么鱼的小河边一坐就是一天,第二天仍是乐此不疲的人才是真正爱好钓鱼的人。至于为了能尽量多的获取鱼肉换取经济上收益的人,呵呵,早去结网而渔了。
而执法者,追求的则应当是通过自己公正的执法来体现法律的公正,是对法制精神的恪守。绝不是通过设计出“钓鱼”这种有伤天理的“执法”形式去罚款,去敛财,去设小金库,去发部门福利。如不然,还“钓”的什么“鱼”啊,不如直接利用手中职权去大肆“捕捞”好了。
对“钓鱼”执法这一丑态的麻木不仁甚至放任自流,最终导致的将是社会大众情感的严重伤害和对法律尊严的肆意践踏。“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鲁迅)难道有一个砍掉小指的孙中界还不够,非得再出现用更极端方式抗争的个案,才能将“钓鱼”执法扫入垃圾堆中么。
当利益的驱动成为了执法部门的原动力,那执法部门公信力的丧失就已经是无可挽回了。两者相较,孰轻?孰重?
我们迫切需要遏制“钓鱼”这一类执法形式,而更需要遏制的,则是执法人员高呼“钓鱼你懂不懂?”时那股子霸道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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