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洪雅发出秋季绿化工作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查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部分人员对此表示“难以接受”,认为采用行政手段方式来倡导,让“好事”有点变了味。(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
一纸绿化工作的通知,便可以正大光明地约束公民的人身自由——栽“三角梅”吧,别敬酒不喝喝罚酒,小心我“通报”你。只有在“面子工程”大行其道之时,方有如此“三十夜里催年猪”之举,一直以来绿化工作做得不好,但“上头”说了要绿化,那只好“硬来”了。
绿化本是好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空气质量指数日益降低,绿化能够从一定程 度上净化空气,改善空气质量,是可持续发展之策略。只可惜,“强制”绿化和“突击”绿化明显违背公众“意愿”,给绿化带上不光彩的“帽子”,这是权力的撒泼。如今,即便被自愿地栽上“三角梅”,那也不是绿化,而是不受约束权力的真实写照。
绿化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应该是公众发自内心的一种意识,也是相关部门官员的职责和义务。同样,绿化工作也不应该是“强制”的,而应该是倡导的,或者自愿的。行政手段不能无孔不入,而应该是为人民服务。此事不少人表示“难以接受”,更多的人是不敢有所表示,诠释的正是行政手段用错了方式,如果是用“鼓励”“倡导”,并且将绿化工作的好处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传达给公众,这才是万全之策,也在义务与责任之内!
拍脑袋决策危害不浅,譬如荥阳的全民慈善、各地的有奖转贼等,皆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大腿后悔、拍屁股走人”。官员自己最终置身事外,可是,谁受伤了?还是我们的百姓,被折腾来折腾去,日子不得安宁。这次栽“三角梅”,恐怕也难逃出这个怪圈!
不受约束的权力一松开,百姓便要团团转,这绝对不是社会主义要建设的治民思维。类似这样的拍脑子决策应该严治了,其实,黑龙江省纪委原书记杨光洪早就说过说,缺乏科学论证的决策行为极易导致失误,从而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这比腐败更为可怕。这是对拍脑子决策危害性最公众的评价。快成“癌细胞”拍脑子决策,不重典出击非扩散不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