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亲自指定市委宣传部起草的《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关心支持媒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种种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的具体措施,包括发放“专用采访证”等。发放专用采访证,每年审核,年初换新。报道严重失实的可以收回采访证。(2009年10月22日《广州日报》
对于东莞的这些做法,用一句老话就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看看网民是如何说的:“说白了,就是想让谁采访就让谁采访,说不让谁采访就不让谁采访!”“以保护记者之名,行限制记者之实。”“这个专门的证件只发给那些听话的记者吧?”……说到底,这个“专用采访证”就是为了禁止那些来“捣蛋”采写负面的记者。
东莞似乎与“禁”结下了缘,特别喜欢念“禁”字经。打着XX大旗,取到xx作用,也是东莞的惯用手段。比如:为打造平安东莞,就“禁摩”(摩托车);为创造优美环境,就“禁猪”(禁止养猪);为东莞未来发展,就“禁人”(把低素质人口撵走)……现在又给记者另行发放“专用采访证”,持证者得到“优待”,无证者不得入内,显然是禁止“不欢迎”的记者来采访,分明是藐视权威、无视法纪的新闻保护主义。不过我们还得佩服东莞领导的“艺术”,刮你一把掌还说是“保护”,这不,人家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不是在践踏新闻记者的采访权。
其实发放“专用采访证”与前面的“禁”又异曲同工之妙,拿“禁人”来说,那些高素质、能创造巨大GDP的新东莞人,当然是受东莞欢迎的人,那些低素质的农民工,却成了不受欢迎的人。富可敌省的东莞,当然忘记了曾是拥有众多农民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创造了东莞经济的腾飞,也忘记了多年前“民工荒”的伤痛。当然那些唱赞歌,宣传东莞丰功伟绩的记者是热烈欢迎的;那些喜欢挑刺,揭露问题的记者是决不受欢迎的。
不过有一个问题让人感到困惑,新闻记者证是国家新闻出版总暑严格审查后核准发放的,虽然东莞发的不是新闻记者证,但有权力发放专用采访证吗?《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新闻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第三条还规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它正式证件。也就是说东莞没有权力发放“专用采访证”的。新闻记者证每五年统一换发一次。但东莞的“专用采访证”却是一年更换一次,这也对一些在采访中“不听话”的记者取到了限制作用,“今年不听话,明年就不给你专用采访证。”
东莞的文件中还有许多值得关注的东西,仔细玩味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比如会议、活动主办方享有“刊播前审稿权”“报道严重失实”收回采访证等,这些都是为了控制媒体,如果是舆论监督,去审稿还能通过?再说报道失实应由谁来判断,而不应是当地管理部门说了算吧?在全国改革的前沿广东出现这样开历史倒车的事,让我们广东人蒙羞。不知道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的记者前往东莞采访,要不要东莞给发“专用采访证”,写的稿子要不要东莞去“审”?
2007年12月我在《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一文中写道:一个居住几百万人口的地市,却要全面禁止养猪,这个禁令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牛的禁令”。假如都跟学成风,每个地方都禁止养猪,不要说肉价飙升,倒要问问老百姓还要不要吃肉?如今东莞又来了个给新闻记者发“专用采访证”,虽然文件不敢称“禁”,但却仍然让感觉到是在为新闻记者设置障碍,是画地为牢,似乎东莞是不在中国的“独立王国”。假如全国都学东莞这样发“专用采访证”,限制记者采访,还要舆论监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