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小杨与朋友喝完酒之后,驾驶摩托车回家,由于夜间视线不好,撞上了村口道路中心的水泥隔离墩,造成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中年丧子的小杨父母,一纸诉状将四名酒友和房山公路局、村委会一并起诉至法院,索赔52万余元。该案近日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小杨父母起诉称,2014年9月一天的凌晨2点,小杨与小刘等其他四个朋友吃饭,酒足饭饱后,朋友将自己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借给小杨驾驶,在没有安全头盔以及制动系统失灵的情况下,小杨驾驶摩托车回家,由于夜间路面没有任何照明,视线较差,在行驶到房山区某村路口时,小杨不慎撞上了道路中心水泥隔离墩,小杨因颅脑、颈部、胸部损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小杨父母认为,事发前,四名酒友存在劝酒行为,还将不合格摩托车借给小杨驾驶;公路局作为道路养护和管理单位,未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和服务;村委会作为道路施工申请及管理单位,也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因此六被告均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小杨父母的起诉,被告公路局辩称,该案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公路局并非事故发生路段的所有权人及管理人,肇事的路墩也不是公路局所设。被告村委会也同样认为自己并非事发路段的管理人和所有人。
而四个酒友认为,自己也不是该案的被告,否认存在劝酒行为,也否认肇事车辆归自己所有。
该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