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后3个月无果,他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镇政府表示,一定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相关执行工作
因拆迁信息不公开,“较真哥”告赢镇政府
湖南长沙开福区居民张华为求政府信息的公开,告赢了捞刀河镇政府。等了三月没有看到想要的文件,张华再次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11月18日,张华收到法院的通知,法院同意依法予以立案执行。
昨日,和镇政府较上劲的张华告诉记者,目前依然没有从镇政府那里看到想看的两份材料。本 报记者吴可 任文婧 长沙报道
拆迁户告赢了镇政府
今年3月6日,因为拆迁问题拆迁户张华通过邮递向捞刀河镇政府递交了《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两项政府信息。一是镇政府2003年2月24日成立捞刀河镇拆迁指挥部的《捞发[2003]7号文件》。二是镇政府对青竹湖二期青竹峰景项目用地进行征地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委托书》及该项目委托征地前取得的全部用地手续。“当时,镇政府以该项目不属于镇辖范围和该文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张华说。
5月,张华一纸诉状将捞刀河镇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镇政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违法。
7月26日,此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在庭上展开激烈辩论。
法院经过调查后,确定张华申请公开的两项政府信息,都存在于捞刀河镇政府处。由于张华是青竹湖镇新源村村民,拆迁与张华生产生活相关,因此张华可以要求捞刀河镇政府公开这两项政府信息,对张华这一诉求,法院予以支持。经调查,对张华申请公开“该项目委托征地前取得的全部用地手续”以及申请赔偿误工费,法院不予支持。
9月6日,法院判决,捞刀河镇政府向张华公开《捞发[2003]7号文件》,以及镇政府对青竹湖二期青竹峰景项目用地进行征地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委托书》。驳回张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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