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蒋某在驾车时,因感觉被别的汽车剐蹭,而“飙车”追逐对方,最终造成两车相撞,两名路人被撞伤的后果。近日,蒋某被门头沟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她也成为《刑法修正案(八)》于今年5月1日实施后,首名因追逐而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司机。
蒋某今年23岁,据检方指控,今年5月15日下午,蒋某驾驶宝马轿车在行驶中,感觉被一本田轿车剐蹭。她下车和本田女司机王某理论此事。但王某觉得并没剐 蹭,双方争吵。蒋某称,她正准备报警时,本田车突然加油离开。她非常生气,驾车猛追并强行并线,致使两车相撞并冲出隔离带,将途经此地的王女士及女儿撞飞,并撞损路边两辆车。
此案在今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当时被取保候审的蒋某因在开庭时迟到,而被法官训诫。蒋某在受审时声称,她只是想让本田车停下来,没想到惹出这么大的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竞驶强行并线,挤别本田造成交通事故,致三辆车损坏,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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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危险驾驶罪,规定“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公诉人表示,对追逐竞驶的标准目前还没明确的司法解释,通常将其定义为行为人以寻求刺激、赌博竞技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反复并线,违法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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