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来自福建的20岁出头的小伙子,通过百度搜索,网购了十几张假身份证,并用这些假证在1个月内办理了1900多张银行借记卡,后以每张5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三人最终难逃法网。
吴某、肖某和上官某都是福建安溪县人。 2010年,肖某在当地一家小企业打工,2000多元的月薪在他看来相当微薄。一次闲聊中,肖某听同事说办银行借记卡去卖,一张可以卖40、50元,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肖某对此上了心, 2天后就辞职 了。
2010年12月,肖某先后结识了吴某、上官某,聚在一起时,提到了贩卖银行卡的想法。12月底,三人来到宁波。
经商量,三人准备在网上购买假身份证,最终选定了十几张和自己年龄、外形相似的身份证,以100元一张的价格买了下来。随后,三人便着手到各大银行网点用假身份证骗领借记卡,总计办出了1900多张,又以一张卡40元至55元的价格出售。
2011年1月20日,三人被宁波市警方抓获,当场搜出17张用于骗领借记卡的身份证以及尚未出售的借记卡共计405张。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某、肖某和上官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借记卡,数量巨大,属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