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对海归婚前签协议,要求男方如出轨,就把未来20年的收入的30%赔给女方。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海归博士张文强真的就出轨了,于是他被妻子告上了法院。记者今天获悉,市一中院判决张文强遵照协议,补偿妻子80万元人民币。
张文强今年36岁,他和妻子李云祈在网上认识,并于2007年4月底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前,两人签署了《婚后权利义务协议书》,其中有一条约定,婚后要相互忠实于对方,不发生婚外恋或婚外性行为;若男方在留学期间出轨,就要将离婚后20年的收入分一半给女方;若出轨发生在留学归来之后,则减至30%并放弃共同财产;若女方出轨,则需放弃共同财产。
据李云祈介绍,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张文强赴美国留学,其间她曾3次前往美国陪读,累计6个月左右,为了去陪读,她放弃了自己尚未读完的博士学位。 但是,张文强却辜负了她,张文强回国后,于2009年5月以未婚身份在网上征友,并与一名女子发生婚外恋,由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于是,李云祈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张文强按双方协议,把离婚后20年税后收入的30%支付给她。
但张文强说,协议是李云祈利用签证迫使他签署的,应属无效协议。同时,他还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称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并表示自己目前的收入状况堪忧,既背负留学外债,又要赡养家中老人。
李云祈向法院提交了某交友网的截屏信息,上面有张文强的头像及个人信息,婚姻状况一栏为未婚。她还提交了一位女性的个人信息和照片,称此人就是张文强的婚外情人。此外,李云祈还以经过公证的邮件为证,称其曾在张文强的邮箱上设置了自动转发模式,这些邮件是通过张文强的邮箱自动转发到她的邮箱内的,邮件的发送时间是2009年6月至8月,张文强与其婚外情人在邮件中以老婆、老公相称。
一中院审理后,确认张文强曾出轨,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由于张文强没有提交任何关于自己被胁迫签署协议的证据,因而法院认定双方协议合法有效,并判决双方离婚。由于连续20年支付30%收入的方式,会令双方长期陷于纠纷之中,因而法院在征得李云祈同意后,根据张文强自身的学历水平、所学专业未来的工作前景、社会平均的收入、消费水平等因素,判决张文强一次性支付给李云祈经济补偿80万元。
专家说法
婚前协议可包括预期财产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的于德华律师表示,婚前协议可以包括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婚后财产;可以是既存财产,也可以是预期财产。
针对此案,于律师认为,赔偿未来20年收入的30%,这属于处置未知预期利益。如果法院严格按这一条来判,就没有意义,因为张文强未来20年的收入目前无法确定,判决就没有可执行内容。女方只能是等张文强每年赚了多少钱再诉。于律师认为,只有人身伤害赔偿才能根据社会平均收入来判赔,根据此案的情况,判张文强一次性支付80万元,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