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刘进学的死亡,白朝阳可能还会被定性为“好人”。
2007年,白朝阳在将公安机关通缉的嫌疑人刘进学扭送公安机关途中,嫌疑人猝死,改变了白朝阳的人生轨迹。去年,因“非法拘禁”白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白家人认为,扭送嫌疑人是见义勇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刘家人则认为,应判处扭送人白朝阳等人故意伤害致死罪。
昨天下午,此案终审落下帷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缘起
合作伙伴反目成仇
白朝阳,今年39岁,家住巩义,被逮捕前是巩义市佰富康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刘进学,同样是巩义人,年过半百。
二人恩怨由来已久。
200 5年11月,白朝阳以其父名义投资400万元入股刘进学所有的巩义市五七化工厂。入股后,因生产经营、分红等问题,白朝阳与刘进学发生矛盾,双方屡有纠纷。
2007年9月9日,刘进学因涉嫌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该年10月13日,刘进学被沁阳市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沁阳市公安局于2007年11月7日将刘进学上网追捕。
白朝阳从沁阳市公安局得知该消息后,曾通过关系上网查询,确认了刘进学被上网追捕的事实。
此后,白朝阳便积极打探刘进学的行踪。
2007年11月12日,白朝阳在省民爆局遇见刘进学,二人还发生了争执。
2007年12月下旬,当白朝阳听说刘进学在宜阳市某化工厂后,即带领巩义市公安局干警前往该化工厂抓捕刘进学未果。
案发
嫌疑人被扭送途中猝死
2007年12月29日下午,当白朝阳得知刘进学当天下午要从北京返回的消息后,遂指派其职工康文庆、孙现举、李剑鹤等7人分乘两辆轿车,到京珠高速新乡段等候刘进学。
发现刘进学所乘车辆后,白朝阳于23时55分向巩义市公安局报警,该局指令刑侦一大队一中队副队长刘帅萌等人出警,刘与白取得联系,让康等人跟着刘进学的车即可。
康等人所乘两辆车一前一后尾随刘的车辆,一路跟踪至郑州市区,刘帅萌从白朝阳处得到该情况后,即电话告知孙现举等人跟紧刘进学,其将带人到郑州进行抓捕。
当双方车辆行驶至北环丰庆路附近,刘进学下车准备离开时,康文庆等三人连推带拉强行将刘进学拉进他们的轿车,刘进学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叫“绑架了、抢劫了”。
一审判决认定了如下细节:为防止刘进学呼喊,康文庆用手捂住刘进学的嘴,被刘咬伤了左手小拇指。康文庆、李剑鹤等人强行将刘进学往轿车内塞时,刘用脚蹬着车门,张振军帮忙将刘进学扳进车内,后康文庆等人即拉着刘进学向巩义方向行驶,并向白朝阳报告情况。
在带刘进学回巩义市的途中,为防止刘进学反抗、叫喊,孙现举让康文庆两人将刘进学的头部按低约20分钟,康文庆发现刘进学的身体发软,才将刘扶起坐直,此时刘进学已无心跳、呼吸和脉搏,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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