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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棒关键人物拿着介绍信忽悠了各方?
事关271户村民集体利益的工程被层层转包,其中相关的个人和单位是如何解释的呢?
记者看到,3份合同中,都有“李如尹”这个人的身影,显然,这是一个关键人物。
村民们也告诉记者:“2009年8月4日,李如尹拿着存根号码为090060的介绍信,向我们介绍了建桥公司的情况。我们看到介绍信上内容是‘兹介绍李如尹等一位前往联系中心村住 宅代建开发等事项,有效期限一个月’,这样的内容我们不认为有假。加上李如尹又是本村人。我们就信了。”
但是,当记者联系李如尹时,他却说并不清楚此事,并匆匆挂断电话。
而第二份合同上的甲方,即中心村村委会又作何解释呢?
记者联系中心村村委会主任黄永光以及另一位知情人、原村支书余乐权,但两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或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向建桥公司作了了解。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李如尹本人就是中心村的村民,而且他又是一名乐清市人大代表,当时他是通过一个朋友从建桥公司董事长处取得介绍信,由此开始一系列动作。
该负责人说,建桥也是被利用了:“我们这边没盖章,他就让村民代表跟他签了,其实他是利用我们的介绍信去做了手脚。”
记者:“你们从中有分到利益吗?”
“没有没有。这个人骗了我们,也骗了村民代表。”
那么,为什么不到24小时,拿着建桥房开介绍信的李如尹,摇身一变成了乐清市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表,跟中心村村委会主任签订合同?
乐清广丰房开的负责人徐崇文说,李如尹、王小存等人只是挂靠在“广丰”,“广丰”对每个项目收取200万元的管理费,其他的事情一概不知,也不关他的事情。“他只是挂在我们公司,有些情况我都不知道的。他们自己谈妥之后,我盖个章,就这样。”
记者:“他们转卖给王小存,当中利益涉及2000多万元,你知道不?”
徐:“我也不知道,跟我没关系的,我们只拿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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